分卷阅读26(1/1)

    陆时煜虚握一把他的手腕:“瘦成这样,好看?”

    林西言觉得自己的手好像不会动了,被陆时煜定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

    陆时煜像是没看见宴会厅里那一幕一样,语气如常地说:“再去吃点东西,好不好?”

    林西言至少这一次,能肯定自己并不是自作多情,陆时煜的确是在照顾他——看到他在宴客席上被当作透明但是没有直说,而是用这种迂回的方式。

    林西言:“好啊。”

    陆时煜发现这人就说不出一个“不好”,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逆来顺受,这样怎么能不被人欺负?

    陆时煜发愁了好几秒,再看林西言还是那副低眉顺眼的样子,脚上还穿着室内脱鞋——还没穿袜子,不嫌冷吗?他没来由地有些烦躁,想要出声提醒,结果开口却是:“你就这样跟我过来,不怕我其实是要欺负你吗?”

    陆时煜说完,自己先沉默下来。他忍不住反思自己:你怎么回事?你不对劲。

    林西言僵着的手腕这才活动过来,他低低地说:“不怕。”

    陆时煜:“……”

    我怎么能忘了这一茬?

    陆时煜一时没有再说什么——说什么都不合适,他特别想把自己前一句话怎么说出来的怎么吞回去。

    这时候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陆明远刚好从这边的电梯上来,“叮”地一声之后,他看着两人说:“时煜,跟我来书房。”

    虽然说得并不重,但却是命令的语气。

    陆时煜像是没听懂那样,带着点恰到好处的不悦说:“这么晚了还要说公事?不如明天,刚好我这里有个拿不准的新项目,一起说。”

    陆明远笑了起来:“这叫什么话?算了,那就明天。”

    跟在陆明远身后的老管家,仿佛很乐见这样的场面:“少爷还跟从前一样,小时候也喜欢攒着话等先生回来一起说——”

    他像是才看见林西言那样:“夫人这时候怎么不在房间?”

    林西言从陆明远出现的那一刻就不再说话,整个人都换了个姿态,不光低下头,仿佛连着整个背都要低下去,佝偻起来。

    突然间被点名,却迟迟不敢抬头说话。

    陆时煜道:“是我找他的。”

    管家先生像是被噎了一下,怪异地看了林西言一眼,但是却不想得罪陆时煜,委婉地说:“这看时间,已经很晚了……”

    陆时煜无语道:“是啊,总不好在白天吃夜宵。”

    管家:“…………”

    你是怎么做到这么坦荡的??

    陆明远对此不置可否,作壁上观地看了一会才说:“越说越不像话,走吧。”

    陆时煜知道陆明远看重什么,礼数周全地等陆明远先走。他在这个间隙里回头看林西言,发现对方仿佛浑身都是僵硬的,他这是……

    在害怕吗?

    害怕什么呢?

    是怕陆明远看出什么端倪吗?

    陆时煜提醒他:“西言,我们可以走了。”

    游轮 02

    林西言刹那间有些回不过神。

    陆明远就这样放过他……了?他甚至还回头看了一眼,确定陆明远确实已经进了卧房之后,心里甚至有些异样的感觉。

    他在陆明远的控制下生活太久了,久到自然而然地就会认为所有违抗陆明远意志的事情都是不能做的,他不认为自己在扮演一个听话的金丝雀之余还有其他选择。

    林西言定了定神,小声地问:“我们这样真的可以吗?”

    陆时煜:“……”

    你不这么问之前,我觉得是可以的。

    这个人怎么回事,你偷亲我之前怎么不多问问你自己?

    林西言像是认真想要一个答案那样,望着陆时煜。

    陆时煜只好说:“真的,可以。”

    陆时煜没打算惊动其他人,反正只是简单吃个宵夜,他都应付得来。冰箱里各样的食材都有,他简单看过之后,问林西言要吃什么。

    林西言这才有点真实的感觉。

    厨房的灯光特别暖,正是人间该有的温度。

    他其实该回答,什么都可以。

    但是开口却犹豫了。

    他在这个近在咫尺的温暖里迷了神,想起了记忆里很久没吃到的味道。那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是他小时候在一个街边小摊上吃的。

    那时候他大概才七八岁,城市里的烟火气比现在更浓一些,多得是早起在小摊上吃早点的客人。一边是蒸煮食物的香味与热腾腾的蒸汽,另一边是车水马龙里的人间百态,如今回想起来,客人们的表情仿佛都是舒展的,是难得的清闲自在。

    林西言循着记忆说:“想吃馄饨,有紫菜,还有鸡蛋丝那种。”

    以为自己只能听到随便或者都可以这类回答的陆时煜:“……”

    行,倒是没把自己当外人。

    “我小时候吃过的……”林西言说完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太任性——不对,是太有出息了,居然敢跟陆时煜提要求了,他差点把整张脸都埋到毛毯里面去:“太麻烦的话就不用了,我什么都可以的。”

    “不麻烦。”

    陆时煜把毛毯从他脸上拉了下来,看到林西言红扑扑的脸停顿了超过一秒,才说:“你拿毛毯挡脸干什么,也不嫌闷。”

    林西言嫌自己刚才不懂事,声音闷闷地:“哦。”

    陆时煜不解地看着他,这人怎么又不高兴了?他每天情绪都这么丰富吗?陆时煜又看了一会,替他把毛毯拉了回去,挡住了半张脸。

    林西言:“?”

    陆时煜:“???”

    我以为你是想挡着脸被我扯下来才不高兴,原来不是吗?

    陆时煜转身从冰箱里找到了馄饨——得亏是馄饨,要是别的估计没那么好找,接着又找了另几样食材,找全了开始动手。

    回头一看,林西言还站在那儿。

    陆时煜替他觉得累,“你坐会吧,要不就过来打鸡蛋。”

    林西言点点头,刚抬起脚要走动,又被陆时煜按了回去——这人从边上拉了一张椅子过来,摆到林西言身后。

    林西言受宠若惊地坐下了。

    陆时煜这才顺心:“你还是坐着吧,穿成那样没法干活。”

    林西言:“……”

    林西言想起自己裹在毛毯下的那条连衣裙,毛毯裹得更紧了。他其实还挺想解释一下的,其实他不喜欢穿裙子,也不喜欢穿女装。

    但是说了这句然后呢?

    怎么解释他为什么又穿了呢?

    陆时煜注意到他的动作,也知道他不自在,于是提议:“要不你上楼去换身衣服?要不然一会吃东西也不方便。”

    林西言不舍得走,但是又想不到什么理由拒绝。

    陆时煜见他没立刻答应,也不勉强他,直接略过这个话题转而问:“你记忆中的这个馄饨,除了有紫菜和鸡蛋丝,还有没有别的?”

    林西言略一思索,答:“有汤,其他不记得了。”

    陆时煜有数了,“那我就随便发挥了。”

    其实就是一碗很普通的馄饨,也不知道怎么就让人惦记这么久。

    鸡蛋丝简单好做,紫菜却没找到,只好用海苔代替了。先在碗底撒上剪碎的海苔,然后盛上煮好的馄饨、倒上清汤,接着摆上切好的鸡蛋丝,最后撒一点胡椒粉。

    前后不过十来分钟,就做好了。

    “尝尝,是你要的味道吗?”

    陆时煜替他摆好碗筷,放到餐桌上。

    林西言其实记不清那碗馄饨究竟是什么味道了,唯一能确定的大抵是——带他去吃这碗馄饨的人,在当时是爱他的,因为感受到了爱和安全感,使得这普通的一碗馄饨也在他的记忆里成了珍馐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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