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而不得(骨科/卖身/虐心/第一人称受)(1/5)

    我喜欢我的弟弟。

    一想起他就会呼吸痛的那种喜欢。

    一见他就怕分离的那种喜欢。

    即使他嫌恶我仍然无法抑制的喜欢。

    即使我不说出口他也能从我的眼睛,我的嘴唇,我的指尖读懂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他,无所谓回应,只要他能好好活着。

    十七岁,我在读高二,第一次看到鑫阳。

    他剪着傻气的童花头,脸蛋粉扑扑的,双眸像两汪小小的清泉,殷红的嘴唇嘟起,穿着印着奢侈品标志的夹克衫,很嫌弃我这里简陋的陈设。

    也是,我这里的一个锅子一个杯子都是用他父亲施舍的生活费买来的。

    他父亲也是我父亲,但又有点不同。

    他是父亲的妻子所生,我是一个意外出生的私生子。

    有钱的父亲生意失败,和老婆煤气自杀,却舍不得带走他们最宠爱的儿子,流落在这个世界自生自灭,也不知道是怜悯还是残忍。

    母亲年前去世,家里也就剩下我一个人,怪冷清的,于是接下了这个十五岁的小包袱。

    看我点头,他大伯就像甩下一只大包袱,如释重负的擦了擦汗。

    那时我刚拿了身份证,打个工都偷偷摸摸,正常人,都不会把一个未成年拜托给另一个未成年吧。

    弟弟不喜欢我,讨厌吃我煮的麦片粥,不愿意坐我的脚踏车去上课,我也不是很在意,反正多一个人就热闹一点。

    我有夜盲症,晚上常常会在堆满杂物的客厅里撞到或踢到什么,他很烦我这点,总会在客厅留灯。

    每天打工深夜回来,以前会觉得很孤单,现在就不会了。

    我觉得我们这样安静的需要挺好的,他想要活下去,而我想要一个家人。

    一年后我接到了入取通知书,考上了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放在桌上我就去打工了。

    晚上回来,屋里一片黑暗,我摸索着往前走,却绊倒鞋柜,但我没倒在冷硬的水泥地上,而是摔在一个软软的身体上,很淡很香的少年的体味涌进了我的鼻子里,让我的心头痒痒的。

    他把我推到一边:“讨厌鬼!”

    带着哭泣的尾音。

    我摸索着打开灯,鞋柜倒了,在那旁边,有我那张被揉皱的通知书。

    他房间门锁了,我打不开,敲了敲,没声音,又敲了敲。

    “饿不饿,给你煮面?”

    即使他长大了长高了,还是两年前那个陷在失去亲人悲伤中的孩子。

    “大学我不住校,天天回来,和现在一样。”

    里面还是没声音。

    我不是会卡在一件事里干着急的那种人,见他还在生气,就去煮面了。

    等我把面端出来,他眼睛红肿着站在门口。

    “过来吧,也煮了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低头吃面。

    弟弟吃面的样子很可爱,尤其一边哭一边吃的样子。

    把汤喝完了,他抬起还红着的眼睛望着我:“你会离开我的。”

    这孩子还真没安全感。

    “我走了,你就想办法找到我呀。”

    我说完他的眼泪又出来了。

    Emmm……真不能和小朋友开玩笑。

    大学里申请了助学贷款,加上打工的钱,倒是堪堪能支付家里开销。

    我在打工的咖啡馆认识了同校一个叫维真的男生,长的瘦瘦小小,但有一双比女孩子还漂亮的大眼睛,他也申请助学贷款,有一阵子我们特别投机,聚在一起就研究各种国家助学政策,以及街头巷尾卖场里的打折促销,可他没干多久,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好像发了财,手机换了最新的苹果,穿旧的vans换了昂贵的椰子鞋,其实椰子鞋和他的小个子真的不配,但他可得意了。

    我是理解他的,拮据惯了,如果有朝一日有钱了,大抵都会忙不迭的把自己打扮成暴发户,好看难看在其次,要让人看到是贵的才紧要。

    他不告诉我怎么就不缺钱了,很讨厌我问这个问题,我一问他就生气,但他走后没多久,老店员就在他背后八卦,说他做了外围,也就是暗娼。

    这算是毁我三观的一件事,原来男孩子也可以做外围,然后就被几个学长学姐嘲笑我见识少。

    那天回家,像往常一样弟弟留了晚饭。

    每每我吃到他做的饭,就觉得情有可原,他的手艺比我好,怪不得当初那么讨厌我的麦片粥。

    吃到一半,他起夜上厕所,头发乱翘,配上带点儿婴儿肥的脸,好像还是个小朋友。

    但他的个子已经比我高了,感觉明年他上了大学,应该会更高,脸再瘦一点大概会把不少女孩子迷倒。

    等到他上了大学找到女朋友,我就准备放手了。

    工作,结婚,做一个普通的哥哥。

    我想时间会磨去一切,包括我对他不正常的感情。

    弟弟的成绩很好,考入了外省的提前志愿,那是数一数二的学府。

    我开心的不行,把关在家里一年老老实实复习的孩子带去了游戏房,吃烧烤,晚上又带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蹦迪。

    在吵闹的酒吧喝得太多,我有点晕晕的,但很快乐,不知道为什么,弟弟却没那么开心,大概还在消化这则喜讯吧。

    “哥,我想读本地的大学。”

    我以为太吵听错了。

    “你要读最好的大学,毕业以后如果想去国外留学,就去,我会为你存钱的,”我是真的有点喝高了,把出国留学说的好像早上去买一份大饼油条。

    他皱着眉看了我一会儿,拉着我的手腕,把我拉入群魔乱舞的舞池。

    我自动就跟着节奏跳起来,还怂恿着静静立在那里的弟弟。

    骗子。

    不知道为何,我能看懂他嘴唇翕动说出的词。

    小兔崽子,敢骂哥哥了。

    我一把拉住他的领口,也许是周围太吵太乱,让我放松了心防,也许是凑得太近了,我又闻到了他身上清冽好闻的味道,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左手扶住他僵硬的后脑,嘴唇抵了上去。

    几乎是立刻,我就被推开了,撞在舞池中其他人的身上。

    “抱歉,”我对被撞到的人道歉。

    “抱——”等我回头对他说,他已经从舞池里跑走了。

    后面几天,他一直不和我说话,这场冷战确实怪我,本来,这不该有的感情死在我身体里就好了,干嘛要困扰他?

    七月中,我做了早饭,他不出来吃,晚上回去,灯没留,我差点又摔个跟头,等我点亮灯,发现桌上还是我早上留的饭,他的门还是关着,鞋柜里的鞋还是昨天他放进去时一个朝外一个朝内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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