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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栖棠闻言,一喜,“那我岂不是可以拿这个去威胁他,大不了鱼死网破呗?”

    “……”快收了神通吧。

    侯府的书房清净,神子澈却也不能整日都待在家中。

    就算他肯,沈栖棠也要不肯了。

    “你说这人他是不是开了天眼了?我明明就只透露了一点点,他居然就猜到了!”少女右手当空比划着,十分想不通。

    她今日出门没敢偷懒,易容后的五官十分寻常,除了端正干净,就再也说不出别的什么形容。

    只有那双眼睛,光华流转,张扬的性子是怎么藏都藏不住的,“要是再和他独处下去,我这心中所想恐怕都要像写在脸上一样了。”

    “哦。”

    阿怜一心扑在卖首饰的小摊子上,压根儿就没听见她说了些什么。

    这摊子摆在街角,离车水马龙的长街只是几步之隔,却没有客人光顾,十分冷清。

    甚至连初夏毒辣的阳光都被前面的屋舍挡住,照不到这里。

    “怎么会把摊子摆在这种地方,生意能好么?”沈栖棠有些不解,低头看向小姑娘挑拣出来的簪子,愣了愣。

    这小摊瞧着简陋,簪子却都是真金白银、宝石珠玉打造而成的,样式也格外新颖,就算放在珠宝行里也不会显得逊色。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眼摊主,是个三十出头的村妇,模样平平无奇,衣着也平平无奇,手指粗糙,指缝里甚至还沾着些黄泥,应是常年务农之人。

    阿怜对着铜镜试钗,兴冲冲,“快帮我看看,这两支步摇哪个更合适?”

    “都买了吧。”

    “不是说没钱了么?”

    “万一不贵呢?”沈栖棠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问那摊主,“这两支步摇多少钱?我们都要了。”

    妇人张手比了个数,“五十文一支,都一个价。”

    沈栖棠挑眉,“这些都是五十文?”

    农妇点点头,忖度着她的神色,试探,“如果姑娘实在喜欢又觉得贵,那您出个价钱也行?”

    “不,就五十文,我全要了。”沈栖棠笑了笑,“不过我们还要再逛逛,不方便带走。麻烦您帮我们送到家里去,家中阿姐自会付钱给你。”

    她报了个地址,是原先姜不苦那间旧院子。

    姜家那小情郎是读书人,身子骨格外弱,虽说及时服下了解药没有性命之忧,但三天两头咳嗽,总不见好,沈栖棠见姜不苦心不在焉,索性放她回去照顾人。

    这会儿,应是还在那里。

    农妇见她阔绰,大喜过望,一叠声答应下来,推着车就往她说的那个地址去了。

    阿怜呆呆望着那小摊推车消失,一时都不知道该为那件事感到惊讶。

    “姑娘,那些簪子,不像粗制滥造的便宜货啊?”

    “这摊主也不像是生意人啊。”沈栖棠笑,“你想想,就算是便宜货,也比她发髻上那支木筷子值钱,她既然有这些金银珠宝,为何不先将自己拾掇拾掇?”

    阿怜不解,“对啊,为什么?”

    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了,女客才会被吸引,才会争相效仿啊!

    沈栖棠笑而不语,一指前面的布庄,“走吧,去看看你心心念念的那匹‘勾魂锦’。”

    第74章 勾魂的锦

    城东的弄堂里,私宅已被姜不苦收拾得焕然一新,只是这条巷子几乎无人居住,没有人烟气,还是显得荒凉。

    “你说是两个小姑娘让你把这些簪子送来的?”

    姜不苦打量着简陋推车上珠光宝气的首饰,不禁讶然。

    既知道这个地方,又管她叫阿姐的,除了沈栖棠和她身边的那个小姑娘之外,也没别人了。

    可她们买东西为何不往侯府送,偏要找到她这里来?

    时隔多日,那小祖宗终于想起来收诊金了不成?

    姜不苦琢磨着,盯着那些钗环,不觉一怔,故作轻松地调侃,“那两个小兔崽子怎么买这么多东西!一共是多少钱?”

    农妇搓着手心,有些局促不安,“林林总总加起来是二十两,您要是嫌贵,那出个价钱,合适就行。我这大老远送来的,两位小姐也是真的喜欢,您看……”

    姜不苦垂眸,摆手,“无妨的,东西留下吧。您先进来稍坐片刻喝口茶,我去里屋拿钱。”

    农妇一喜,连连道谢,嘴里的吉祥话说得也不利索,全然不是此道中人。

    里屋,正读书的男人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时不时咳嗽两声,苍白的两颊不自然泛红,眼窝凹陷,略有几分青黑。

    姜不苦说了来龙去脉,犹豫不决,“这人瞧着的确可疑,也难怪那小祖宗将人骗到这里来。”

    “照你这么说,那些东西应该都不是这位摊主的,咳……如果贸然说出侯府,只怕此人起了疑心,反倒打草惊蛇。”

    “那家伙装了两年死,怎么还是学不乖!每次都多管闲事,以前也就罢了,现如今宫里那些人对她虎视眈眈,她还这样!”姜不苦愁苦满面,抓着头发,“我该怎么做?”

    “五小姐将我们视作亲信,我们又怎么能辜负她的信任?”男人咳嗽着,思忖片刻,“不如就给这摊主一些钱,打发她走,然后暗中跟着她,顺藤摸瓜,打探清楚这些珠宝的来处。”

    ……

    布庄生意红火,甚至堪称拥挤。

    “姑娘,要不我们还是过几日再来吧!”阿怜被挤得连发髻都散了一般,全靠勾着沈栖棠的指尖才没能走散了。

    这些人都是奔着那匹锦来的。

    沈栖棠打量着四周乌泱泱的人影,不禁叹气。

    退路都被人堵死了,就算她们想走,也出不去啊!

    打样的锦缎被悬在大堂高处,有四种不同的颜色,绣花的确巧夺天工,栩栩如生的莲花之上,是某种特殊的金色符纹,精致得很。

    只是未免太花哨了些,并不实用,怎会引来这么多年轻客人?

    “红锦还剩最后十匹!”

    面前的伙计大声宣告着,沈栖棠扫了一眼,正好能排到她们。

    一旁,阿怜苦恼地托腮,“本来我还想要鹅黄色的,可是‘最后十匹’也很诱人……”

    沈栖棠沉默了一会儿,试探,“都买?”

    阿怜兴奋点头,“好啊好啊!”

    “……”她怕是真被勾魂昏了头了。

    沈栖棠叹气,兴致缺缺。

    “我看这匹锦缎也不好看啊,裁了做衣裳不好穿,挂起来当帘帐也不合适,还贵得要命,何必买它?”

    边上,一个青年也小声嘀咕着,与他同来的姑娘瞪了她一眼,啐道,“你懂什么!我还不都是为了你?看到上面的莲花符纹了没有,那是保平安添人丁兴前程的!”

    第75章 她们不会来寻仇吧?

    那女孩子滔滔不绝地说着,“据说那丝线,是用处子的心尖血浸泡了七七四十九天染成的,穿在身上,就能与心慕之人终成眷属,执手偕老!”

    “心尖血?!”那青年打了个哆嗦,面有菜色,“人血啊?剜心取血,还能活吗?”

    姑娘翻了个白眼儿,“用死人的血浸出来的绣线,谁敢往身上穿?那是绣娘的血,人家心灵手巧,长得也漂亮,品行还端正,活得好好的!”

    另一人也附和,“不过绣线的颜色确实很特别,总之好看就行了,管它是什么呢!”

    沈栖棠正听着,队伍已经排到了头。

    她忖了忖,笑,“四色各要一匹,多谢。”

    “这位姐姐……”

    布庄的伙计正要答话,只听身旁一个温柔的声音怯怯地道,“红锦只剩下一匹了,我真的很需要它,姐姐可否高抬贵手,让给我?”

    沈栖棠听着这声音有几分熟悉,回头一看,确实是个熟人。

    陆絮儿双眸湿红,眉尖若蹙,似有说不尽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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