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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里斯的心里,嬉皮笑脸掩藏之中,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阴暗。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考量,更是因为,他对莱姆斯的心动,即使在他们的医患关系终止之后,依然存在着巨大的顾虑。莱姆斯的生活与工作在巴黎;他则不能离开医院,英法两国,海峡的距离。所谓没有未来。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因为他那复杂的原生家庭。年少时候没有得到过很多爱,也就不会相信别人的爱。

    莱姆斯不傻,可是他猜不到西里斯对他究竟是什么感情。

    暧昧不清,而他是癌症病人,理所当然自卑,也就默认西里斯对他感情单薄。

    后两天他晚上发高烧,是化疗的副作用,一度烧到将近四十度。病床上辗转反侧,清晰感觉到手脚都在发热,烧得他理智全无。其实高烧不退,在这个充满绝症病患的病区里,根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尤其是凌晨时分,所有值班医生都已经回去休息,一般来说,就是护士给一点退烧药或者冰袋物理降温。

    病人发高烧,护士站都要登记录入电脑系统。

    模糊之中,他的手机震动。

    “十分钟,等我。”

    集体病房十张病床,什么人都有,夜晚彼此之间只靠一张窄窄帘子分割,连别人的呼吸声都听得到。莱姆斯以为西里斯小心谨慎,不会半夜三更因为担心他,跑到大病房来,会被其他病人说闲话。

    他想错了。

    匆忙之中,西里斯从医院另一端的宿舍跑过来,竟然还穿上了白大褂。他听到对方跑进来的时候,外面值班护士询问这个点钟,来病房做什么,他只是支吾答不出来。西里斯站在病床前面,莱姆斯虽然全身无力,可是突然就想笑。

    西里斯只呆了一会儿,众目睽睽时间尴尬,很快就走了,通过电脑给他下了物理降温的医嘱。

    他以为对方已经回到宿舍休息,但就那短暂的温暖已经让他太知足。

    他想错了。

    第二天莱姆斯?卢平才知道西里斯在值班室睡了一晚上,在离他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外,无声地守着他。

    西里斯自己三缄其口,如果不是值班护士,莱姆斯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情被护士拿来当坊间八卦流传,只是没有人指名道姓,点出与莱姆斯的关系。

    后来他想,大概就是在那一瞬间,他将他所有的理智,通通抛到脑后,彻彻底底地,不可挽回地,爱上了西里斯?布莱克。

    他的那种爱,深刻到不能用任何华丽辞藻来描述,没有什么句子能够完整叙述他的依赖和需求感。只有看着对方的时候,心里不间断的喜悦,想微笑,控制不住想要上前去,亲吻西里斯的侧脸。哪怕看到医院里长相奇异的盆栽,也想要拍照发给对方看。

    他本来不是那么内敛的人吗?刮骨疗毒的痛,都要藏在心里,连一声呼嚎都没有。但一切病痛,他只想让西里斯知道。那之后他接连的化疗反映,全部都自己发信息告诉西里斯,告诉对方自己全身的疼痛。而西里斯无一例外,夜晚还是凌晨,都会在十分钟之内赶到他身边。

    这样不好,他知道。可是只想要更多的爱,让这种奇异的共生关系,维持更长一些。

    出院后,他与西里斯相约,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是典型的爆米花片,商演的卡斯,逻辑不通的剧情。

    更糟糕的是,黑暗的电影院中,他们什么也没有发生。除了有一阵他险些睡着,睁开眼睛,看见西里斯的手臂伸过来,隐隐是一个护着他不让他滑下座位的姿势。

    动作躲闪得太快,他以为只是自己的错觉。

    那是他在剃光头发之前,最后一次出门。

    出院后三四天,莱姆斯的头发开始大把掉落。他原先棕发长约寸许,用手指在发间轻轻一过,就能捋下满手头发。连每天早上睡醒来,都会发现枕头上落满发丝,白色寝具上色泽分明。他客居在艾斯蒙德诺丁山的家里,不好意思添乱,终于自己动手,用剃须刀将满头棕发一次性剃干净。

    站在镜子前面看自己的头颅一点一点暴露出来,他才想到其实他一生没有见过自己光头的样子,连婴儿出生都带着胎发。他自己动手,技术不够,最后剩下满头坑坑洼洼的发茬。可笑的是,那一瞬间,他想到的竟然还是西里斯。连他自己都要产生自我厌恶了,他要以什么身份再去与他的医生谈恋爱?说起来都是背德而不自量力的念头。

    那天晚上他强压着自卑与西里斯发短信,不知道为什么,触及到他们两人此前一直小心翼翼避而不提的话题。

    未来。

    “你想要什么?”短信那一端的人好像有所犹豫。

    “什么意思。你说我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是。”

    这个问题,莱姆斯在屏幕背后自嘲地苦笑起来。

    想结婚,想和你住在南法还是科茨沃尔德的乡下。我们买幢老石头房子,前院种满绣球花。再来只姜黄色的大缅因猫,尾巴像松鼠一样毛茸茸。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你开车去医院上班,我在窗户前画布展图。周末去临近的牛津或者埃克斯采购。夏天来满院子葱郁的植物,橄榄落了一地。

    见到你的第一面,连猫的名字都想好了。

    但他最后只是说,“自食其力吧。”

    剃掉头发只是开始,电视电影里那些带着发茬的化疗患者都是美化,他连那点棕色短茬都还在慢慢掉落,最后只剩下光洁头颅。最恐怖的事情,是他的全身开始浮肿发黑,先是手脚和关节处,再接下来是腰腹。莱姆斯本来皮肤洁白,是英国人那种常年不见光的透明。那些白皙肌肤完完全全消失,再后来连眼眶下都有浓重的青黑色带。是化疗药物的色素沉淀。

    如果不加修饰,他看上去就是活生生一把骷髅。

    中亚的沙漠里有种树叫胡杨,耐旱耐涝,生命力极强。传说千年不死,他当然不是树,传说也只是夸张化的故事。但像胡杨树一样,砍掉他枝干,他还是要活着,还是要咬牙切齿,苟延残喘地活着。

    他不能被人看不起。

    就这点最后的硬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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