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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姆斯起身洗漱穿衣,出门下楼,去他公寓附近一家小咖啡厅吃早饭。

    他曾经那么想念这个地方,想念公寓走出去就能到的小小广场,想念玛黑的人烟,想念窗户里望出去的对面人家的客厅,甚至想念每天早上洒水车驶过的时候那种吵闹声。有种人永远有一部分是活在过去的,当他困在伦敦的肿瘤中心的时候,他疯狂地想念巴黎,当他回到巴黎,又开始想念那个穿着白大褂的人。

    他记得他在伦敦再次入院的时候,审视着这个他即将生活十个月的地方。病房里的白墙和冷硬的病床,他给西里斯发了条短信,告诉他自己到了。

    病区都已经熄灯,黑暗之中集体病房有一种令人忐忑的疏离感。莱姆斯无声无息地走过护士站,走过黑暗的长廊。只有办公室亮着灯,除了西里斯?布莱克之外,空无一人。

    那个晚上他们在医生办公室夜谈。

    明明彼此刚刚认识,还是在手术台上,那样奇怪的相遇方式,他们却极迅速地产生了一种默契。聊天间隙,一个端坐着看病例,另一个就陷在转椅里漫无目的地在手机上消磨时间。可是另一方的存在强势而不可忽略,西里斯是他在这个封闭病区内第一个也是彼时唯一一个认识的人,莱姆斯产生了天然的依赖感。

    办公室冰冷的白炽灯下,黑发年轻人的侧影轮廓分明,鼻梁高挺,修长身躯包裹在白大褂中,有种禁欲的美。

    莱姆斯突然想要亲吻西里斯的侧脸。

    “明天会在你手臂上置个输液管。”医生的声音打断他的思想,那种眼神好像在踌躇着怎么安慰他一样,“放心,不疼。”

    莱姆斯点头示意,不知道该说什么做回答。

    自言自语式地,西里斯翻过一页病例,“我今年有目标了。”

    “什么?”

    “治好你。”

    那一句话啊,那么举重若轻。莱姆斯?卢平先愣了一下,然后开始微笑。那么简单的一句话,不知道为什么,让他瞬间觉得病区里开了满房间的花。

    躺在门诊PICC置管室的床上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有点可笑,不是说置输液管不疼吗?PICC是一条细长的蓝色塑胶管,扎入他左上臂静脉血管内,四十公分长,直通心脏。打过局部麻醉针,手术刀划破皮肤的感觉还是清晰可辨。导管穿透血管,那种痛,让他牢牢攥紧右手拳头,紧握住手机,屏保上,是西里斯发给他的照片。

    一个正常人,在这样的时候,应该要呼痛出声,更有甚者,连成年男人都会哭泣流泪。莱姆斯?卢平一声不吭,咬紧牙关平静地望着天顶白炽灯。

    PICC导管深深埋入静脉,只留下一截输液接头,紧贴在皮肤上。从此之后,他的这只手,不能碰水,不能提重物,不能大幅度运动;将经历血栓,感染,皮肤溃烂肿胀,可是他还是一声不吭地受了,好像全无痛苦,不流露给这个世界丝毫软弱的迹象。

    最刚开始,化疗药的反应只不过是上吐下泻。等到一期疗程结束,出院后,他的头发就会开始大把大把地掉落。

    不是没有恐慌和遗憾的,但是恐惧不能阻止任何事情发生。

    被迫关在那个病区里,他被迫安静下来,慢慢地自己好像也变成一座孤岛。他没有什么机会再去追求功名利禄,只是用心走自己的路。而不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的时候,只有好好活着。命运不通达的时候,只有修养自己。即使从此之后一生没有大作为,其实也可以接受,即使有遗憾也是可以接受的。

    物理的痛苦,比心灵的痛苦浅得多。

    他甚至放下了肉身上的苦痛,觉得它们微不足道。只有穿过物理上的一切,才能解决精神的困难。

    化疗其实很无趣,只不过是日复一日从早到晚的输液。莱姆斯?卢平每天最大的期盼变成早晚医生查房,他与西里斯在集体病房众目睽睽之下给对方隐秘的微笑和眼神。余下西里斯上手术与门诊的时间内,他们私下通过短信的联络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西里斯连下手术,都是第一个先通知他,再说要去洗澡。

    化疗中不能喝酒,某一天他似真似假地对西里斯抱怨,马上就收到了对方送来的酒心巧克力。

    “你要什么就跟我说,我去买。没有人陪床,我照顾你。”

    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一句话,也不好意思当众笑出来,只好岔开话题,“你很闲吗?经常查房。”

    “哪里闲,还不是一天到晚往你那个病房跑。”

    西里斯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从来都是面无表情的,与平常那个嬉皮笑脸的样子截然不同。

    而他那个时候,总是清醒意识到自己形容狼狈,因为化疗的副作用,说不到半句话就想呕吐。莱姆斯这个人,无论表面上看上去多么安静如水,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思考一下自己的潦倒。就像第一次化疗快要出院的那个晚上,他坐在病床上看窗外,伦敦城市上空阴云密布。人心太大,而城市太小。

    他打开窗户想看见属于他的巴黎街景,但看见的只有医院的水泥墙。

    控制不住自己,他还是去办公室找西里斯夜谈。

    他们两个人在医院里这样反常的亲近,护士日夜值班,都不是瞎子,早有人说闲话。可是西里斯告诉他,他不在意,说一开始就知道有人会讲。人都会在某个时候任性,从坚硬的躯壳中钻出来,像孩子一样絮絮叨叨。那时候莱姆斯就没有忍住,坐在办公室的转椅上,突然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怕我只喜欢你的白大褂。”

    黑发的年轻医生从电脑桌前抬起头,“嗯?”工作被打断一样,好像有点诧异,但还是那种漫不经心的语气,“你真想谈恋爱啊。”

    莱姆斯不接他的话,趴在一旁办公桌上,眼睑半阖,好像极之疲惫。

    “先好好治病,你都不想活着了,还跟我谈什么恋爱。”

    病号服布料粗糙,磨在皮肤上,始终给他一种提醒,提醒自己身处公众场合。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喜不喜欢,不就一句话。”

    西里斯不肯回答。久到他以为自己不过是自讨没趣,黑发医生突然将他白大褂衣袋里刻着自己名字的那支钢笔抽出来,送给了他。

    不是很好的钢笔,西里斯自己还是一届工薪阶层,不会奢侈地买什么Lamy顶配。可是莱姆斯的手指在钢笔刻着的字上来回摩挲,Dr. Sirius Black。他突然间想笑,笑眼前人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上一个“医生”头衔,这样稚气的举动,就显得可爱。

    他握着那只笔回到病房,在黑暗中收到那天的最后一条短信。

    “喜欢。可是没有未来,这种感觉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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