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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他手忽然一紧,另一个被救下的老人用力地反握住了他的手,里德偏过头看那老人,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您没事吧?”

    “我......”老人干涩的喉咙咳了几下,用力眨了眨眼,“谢谢你小伙子。”

    他终于松开手,有点迟钝地愣了一下,伸手在西装里摸了摸,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张名片,递给里德,“我是阿克塔工业的科技顾问,如果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华兹沃斯·弗格斯。

    里德看了看名片,冲老人点点头,收进了口袋里。老人笑了起来,浑浊的眼睛在那一刻似乎亮了些,随后和他道别。

    而里德,前时钟塔名誉讲师,副业是全球畅销小说作家,在退休之后,副业变成主业,就在他准备开启全职作家的生活时,出现了一个新的副业——超级英雄。

    他面色复杂地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群,和试图想上前和他合照的人,最后决定还是风遁。

    人们只觉得一阵风在眼前卷过,纽约的新晋超级英雄又不见了。

    里德飞速回到自己的午餐边,才吃了两口的意面没被收走。他平静地坐回位置,假装自己刚才只是去洗了一个手。

    至于超级英雄?

    那是什么?他不过是个刚回故土的退休讲师罢了。

    下午,里德在纽约里逛了一会儿,随便买了些可能会用上的小玩意儿,就跑去赶下一班飞机了。

    这次一切都很顺利,飞机没有延误,准时起飞,准时降落。

    哥谭和他离开的那一天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阴沉的天,湿润的空气,空气里飘散着烟味与铁锈味,外形算不上可爱的滴水兽坐落在哥特建筑的屋檐上。

    里德打了一辆的士,报出地名后,就靠在后座上望着窗外出神。司机阴沉的目光从后视镜看过来,很快又移开。

    “那地方闹鬼,我们一般都不去的,你得加钱。”司机的声音又沙又哑,一听就是老烟枪了。

    “三倍。”里德说。司机探究的目光再次从后视镜传来,里德歪歪脑袋似笑非笑地回看过去,将司机盯得心里发毛。

    “......那我给你送到附近。”司机咬牙一打哆嗦,怕他反悔似的脚踩油门,在红灯来的前一秒冲了出去。

    世界上的确有鬼啊死灵什么的,它们汇聚在各种堕落阴暗的角落里,蚕食着人类的灵魂。按理说,以哥谭这个民风淳朴到全世界都有所耳闻的地步,这座城市应该早就被恶魔占为己有,彻底沦陷为一座死城了。但哥谭没有,甚至干净地过分了,至少里德一路经过,感受不到任何属于“灵”的气息。

    这太神奇了,难道哥谭已经堕落到连恶鬼都不愿意来了吗?还是说哥谭那些疯子疯起来连鬼都一块儿迫害?

    里德下了车,拖着行李箱往自己记忆中的地址走去。

    这儿是住户区,不过近些年来搬出去了很多,显得街道空荡荡的,路牌也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歪歪扭扭的长满了铁锈。

    送他来的司机说这里闹鬼。那时司机将车停在这条路前面,抽了一根烟,他问里德,你看到前面的雾了吗?那雾会吃人。司机说着,降下了车窗,眯起眼睛望着朦胧的路灯说,无论是路过的人还是那里的住户都时不时会被那雾吃掉。虽然过一段时间他们又会从雾里出来,但是回来的人都在说,他们被困在里面了,被困在这条街道上不停打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街上非常安静,每个房子前都挂着几盏亮色的灯,那是为了让迷路的人能找到回家的路。

    里德一边对照门牌一边继续往前走,他心里非常明白,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灵异的现象,这只是魔术阵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意识偏差罢了。

    二十年前他的母亲带着他连夜从哥谭去到伦敦,因为过于匆忙,什么东西都没来得及带上,为了防止有人误入或者遭遇小偷,他母亲就在房子里留下了一个带有混淆意识的魔术阵,这样一般人都会下意识忽略这个房子。

    可能他的母亲没想到在那之后她就再也没回来过,时间过去了太久,那个粗糙的临时魔术阵出现了问题,或许是和家里摆放的某个礼装一起产生了新的变化,所以才造成了现在这样“鬼打墙”的状态。

    里德站在一栋房子前,露出了浅浅的笑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老旧的铜钥匙,上前打开了门。

    “哗啦”,他听到了一声像是宝石碎裂的声音,脆弱的魔术阵终于在里德推门进去的时候消散了,与此同时,笼罩在这一片区域的淡淡的薄雾也逐渐褪去。

    屋内停滞的空气再次涌动了起来。陈旧的灰尘裹挟着他儿时回忆中的干花香气在屋内翻滚。

    里德合上门,背靠在门板上,他轻声说:“我回来了。”

    第3章

    大扫除是个体力活,里德整理了大半个晚上,然后在沙发上勉强合眼睡了一觉,白天又和灰尘搏斗了一天,才勉强把这栋闲置了二十年的房子搞得像是人能住的地方。

    里德揉了揉自己酸软的腰背,奖励自己在夜幕降临前喝一杯下午茶。

    从沙发的位置能直接看到通往二楼卧室的楼梯,里德眨了眨眼睛,看到楼梯拐角下面的那块空处堆了好多杂物,他想了一下,忽然忆起楼梯底下有个通往地下室的门,不过印象里地下室没放什么重要的东西,全是些杂物。里德收回视线,心想等有空了再把那堆用不着的旧东西都收进地下室里。

    他在上午就打了电话给物业公司,缴纳了电费水费,索性这栋房子保存还算完好,出水口和电路都没有坏,虽然物业震惊于这块地居然真的还有人想要住。之后他还跑去几公里外的商店里买了必要的食物,不过商店离这里实在有点远,大概在他买车之前都不会再去了。

    里德在心里一样样划去做完的事情,惊喜地发现剩下的都是些随手就能搞定的小事,也就是说,他的退休生活终于开始了。

    他开心地拿手里的杯子碰了碰桌子上的空杯,大声宣布:“干杯!”

    作为一名畅销小说作家,里德写书的速度可以说是业界楷模,基本半年一本,主题为冒险故事,很少有提及恋爱的情节,但是销量和口碑都很有保证。他写了五年的书,现在已经出版了九本,甚至其中有几本正在商讨影视改编,而他现在正在写的这一本,则是他上一个故事系列的第三本,也就是大结局。

    他极少数会遇到灵感枯竭的时候,但是这本书的结局他改了又改,却怎么也觉得不尽人意,将刚敲下键盘的两页又全都删去了。

    里德看了一眼时间,才发现已经很晚了,他决定暂时先放过自己,给咕噜噜抗议的胃补充点吃的。里德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顺手捞过空了的红茶壶去洗干净。

    晚上吃点什么?里德站在水槽边上,一边洗杯子一边想着冰箱里的食物,冰箱还是刚买的,上中下三层大而宽敞,为了填满这个冰箱,里德可是一个人从商场扛回了四大袋食物。

    牛排可以,意面也不错,速冻饺子也很方便.........血?嗯,也很香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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