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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星星。”
“晗儿。”
两人同时开口,叫她又不看她。
晗星只想快点逃离这个修罗场,她就不该答应花煜来钓鱼,更不该一时心软让秋凌众跟了过来。
雨大了些,还打了闪,没一会,雷声就响了起来。
阴雨天,秋凌众并不好过,痛像是从骨头里蔓延出来的,晗星能清楚的看到他额头上覆盖了一层薄汗。
晗星心口发闷,她心底有种声音,要她回头,哄哄他,可是出口却变成了。
“是,我不想要那条鱼,不好吃也不好看的东西要来做什么呢。”
“是你把它勾上岸的。”
“若不是它试探了太久,钩子不会勾那样深,若不是它挣扎太过,也不会伤成这样。我不想要它,它该是开心的,毕竟,它本也只是想吃那一点点食物,并不是想为我所有。”
秋凌众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缓了好久,才转了头,面向晗星说。
“雨大了,今日你们怕是钓不成鱼了,我送你回去,若是花大人不介意,我也可以顺便送你一程。”
花煜看了看天色,没说话,只是也转向了晗星,意思是他听她的意见。
晗星没了钓鱼的心思,却也不想跟着秋凌众回去,可若是她继续呆在这,秋凌众估计也要陪她耗在这里,她毫不怀疑,不出半个时辰,他就能痛昏在她面前。
“走吧,煜煜,等天凉快些了,我们再来,到时候,鱼也好吃些。”
她拿着花煜给她的花,看了一眼那把四弦琴。
“这个不急,我府里的人会送到你府上去。”
晗星笑了笑,突然看向了秋凌众。
“我以前挺喜欢四弦琴的,觉得琴弦少,学起来简单,音色也比古琴清亮。可是后来,就有点讨厌了,但它其实也没做错什么,所以,煜煜,还是要谢谢你。”
花煜不敢说,他很喜欢她弹四弦琴的样子,喜欢她弹着唱那首甜腻腻的歌,对象不是他也没什么。
本身,先陷进去的人就是要多让步些的。
“乐器里,你四弦琴算弹得好的,恰好冥州有好琴,我就顺手买了,你要不喜欢,收到府里就放起来。”
晗星也对着花煜笑了笑,却不像刚刚对秋凌众那样笑得讽刺。
秋凌众知道晗星在说什么,她不知道,那一年那一天,他在暗处,听到了她的歌,看到了同在暗处的花煜。
当时想的是什么呢。
看吧,秋凌众,她只是伤心一时,只是年少不甘,看到那个少年了吗,他们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狠心点,将来还要笑着祝福他们的。
所以他走了,去帮他的公主扫平一切藏在暗处的危机。
可是,时间是个奇奇怪怪的东西,能让人放下些东西,也能让人放不下。
三人坐在马车里,除了不同频率的呼吸声和雨滴砸在马车上的声音,只剩了相顾无言。
花煜不开口是因为,他不希望勾起晗星的任何回忆,无论好坏,今日她有多怨秋凌众,就代表她有多放不下秋凌众。花煜知道,若她真的走了出来,见到秋凌众时应该平平淡淡的叫声哥,像是对兄长那样。
晗星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对谁说。花煜对她好,甚至是有些卑微的好,可确确实实,她放不下忘不了秋凌众,心跳骗不了人。
秋凌众不能说,他怕开口不过几个字,就会失态,他压了很多口咸腥,晗星的每句话都让他心口绞痛。他不想在花煜面前示弱,也不想再利用晗星的怜悯,那样胜之不武。
雨越下越大,马车走了一个时辰才停在了冥湘王府门口,花煜撑着伞下车等晗星,却听见秋凌众叫住了她。
“晗儿。”
隔着马车帘子,他看不见里边的情况。
“野花再好,也不可乱摘。”
这已经不算暗讽了,花煜也生了恼意,却听见晗星说。
“秋相可能定义错了野花,我手里这束是红蓼,是维护亭子的人特意栽种的,那些无意间长出来的,没有精心栽培,也不是优良的种子种出来的,才叫野花。”
作者有话要说: 秋相:所以,我是那朵野花?
公主:嗯,没错呢。
花煜:我不能太嘚瑟,我的身份告诉我,我只是个炮灰。
☆、第三十一章:权臣的反击(三)
秋凌众和花煜比,他才更像野花。
没背景,没血统,全靠自己一个人,野蛮生长。
长势也不好,起码这几年越来越不好,从根里往外腐烂,并且在生长过程中弄丢了唯一可以拯救他的阳光。
七月于冥湘王府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月,冥湘王妃最喜欢七月,说这是她重生开始的一个月。
洛书颜的故事晗星也只是小时候听过,不过每年的七月,冥湘王夫妇每天都像过节似的,今年还加了个钟离瀚和季舒瑞,要不是钟离熠和艾语灵这两天去临近的城市出差了,她估计还要再被喂一份狗粮。
钟离熠自己没觉得自己喜欢艾语灵,可总是闲的没事就喜欢黏上去,这次去临市出差本来没他的事,他非找了什么多个人多分力之类的借口跟着去了。
晗星现在觉得艾语灵当她二嫂就是迟早的事,她现在就励志比她二哥早结婚。
花煜近日来就差住在冥湘王府了,关键是他每次来都不空手,晗星也不好赶他。
“左都御史这官这么闲吗,你怎么天天有空来找我?”
“陛下治下有方,贪官少,我的活就少,而且,办公讲究效率,下官做事都是事半功倍,自然有时间来陪公主。”
晗星最近在捣鼓新的药,研制好了可以日常吃,美容养颜用的。
她母妃管这叫保健品,研制成功了就是好的,没成功之前要找人试药,这个过程听着就有点恐怖。
晗星之前研制过护发的保健品,成功前让钟离熠试了一次,吃了一周掉了一周的头发,要不是他头发多,并且及时停了药,再多吃几天估计能掉成秃子。
这次美容养颜的保健品,她也没多说,直接摆到了花煜面前。
“美容养颜的,吃坏了顶多长红疹。”
花煜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
“我要是破了相,找不到媳妇怎么办?”
晗星抬头看了他一眼,沉默了一会说。
“不会的,要是长红疹,停药过不了多久就好了。”
若是平时,花煜就顺着晗星的话略过这个话题了,可是这次他没有。
他同样沉默了会,先吃了药,说道。
“我想让你负责,钟离晗星,我不跟你开玩笑,我想做你的驸马,想了很久了。”
晗星没想到花煜今天会突然说开这件事,她有些措手不及,答应他她做不到,不答应又怕没办法再像现在这样与他轻松相处了。
渣女进化第一步,纸放在面前就不戳破!
“我不逼你,你可以放不下那个人,但能不能不再把我当普通朋友了。我们试试,试试做·爱人,可以吗?”
他用了爱人这个词,温柔又致命。
晗星忘了她那天是说了什么还是点了点头,总之花煜是高高兴兴的走了,她懵懵的送走了他,走之前,还被他抱了抱。
那个拥抱只有一瞬间,却让晗星别扭了一整日,她第二日直接顶着大太阳出了门,就是为了躲大概率要上门找她的花煜。
晗星不知道去哪,恰好经过时尚的书屋,她就直接走了进去,随便拿了本书就往书屋的小隔间走。
时尚书屋各种书都有,不仅可以购买书籍,还可以借阅,书屋里有桌椅和隔间,若是常客,还会提供免费的茶点。
“大小姐,今天隔间都满人了,不过您有熟人在这,您可以跟他一间。”
京城时尚的掌柜认识晗星的都叫她大小姐,她这时很敏感,特意问了一句。
“不是花煜吧。”
京城时尚书屋的掌柜之前在藏书阁做过官,认识花煜,听到晗星问,连忙摇了摇头。
“那就好,哪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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