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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94章

    吃完饭孟新辞正洗着碗,徐春晔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不过还好不是催他回影视城的,反而是告诉他今天可以晚点到。

    剧组别的工作人员被另外的事情耽误了,现在孟新辞到了也没人,让他先在家好好休息,到下午再到剧组集合。

    孟新辞觉得自己简直幸运到家了,这样一来,自己还能再和万均修呆好一会。

    等洗完碗孟新辞走到客厅,却发现万均修已经头偏朝一边,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他体力始终不如别人,就算平时文林街的小书店营业的时候趁中午学生去上课了,万均修也会坐在柜台后面打个盹。

    如果说以前孟新辞还在家的时候,有些事孟新辞还能帮个忙搭把手,那这两年就只有万均修一个人撑着了。

    一开始万均修还觉得没什么,没把孟新辞接回家的那年,自己不也是一个人么,有什么不行的。

    可他忽略了太多,忽略了自己已经不再是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忽略了自己已经瘫痪了快十年,更忽略了自己还生过一场大病。

    体力不支是常有的事情,还有些时候突如其来的身体疼痛。

    所以中午打盹这个习惯,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养成了。

    孟新辞不忍心吵醒他,但又觉得他坐轮椅上睡觉肯定不舒服。更何况今天估计为了等自己,怕是坐了一上午了,也是时候该躺着减减压了。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万均修的身边,弯下腰把万均修横抱起来。

    感觉到身体的变化,万均修睡眼惺忪地咛了一声,眼睛半睁半闭地说:“我没睡……我就是闭着眼睛休息会,一会你去剧组了我爬起来麻烦,就在轮椅上就好……”

    话是这么说,头却早就靠在孟新辞的怀里了,估计孟新辞就这么抱着他,他也能睡着。

    孟新辞走得慢,几乎是一步一顿,饶是走得再慢,万均修下垂的脚也没办法勾住拖鞋,一路走一路掉,等到了房间已经是赤着脚,一对白得发青的脚露在外面。

    孟新辞将他放在床上,托着他的脖颈替他摆好姿势,不至于一会睡觉会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万均修一个人住,大多数时候用的都是尿管,这会尿袋已经快到临界点,孟新辞帮他把尿袋清空。出去洗手的时候顺便把轮椅推了进来,放在万均修一睁眼就能看到且够得到的地方。

    孟新辞看着万均修眼睛一闭一合,他忍不住低头亲了下他的眼睛,轻声说:“睡吧,睡会,知道你困了,我没那么快要走,一会你醒了我再抱你到轮椅上。”

    也不知道万均修听到了多少,反正是再也不挣扎了,任凭困倦袭来。他嘟囔了一句什么,孟新辞没听到,再看他的时候已经睡了过去。

    反正时间还早,孟新辞也踢掉自己的拖鞋爬到了万均修侧边躺下。

    他静静地看着万均修,脚却不安分,轻轻地用脚趾头蹭着万均修那双软趴趴的瘫脚,切身感受着万均修的体温。

    孟新辞没出声,只是静静地看着万均修熟睡的样子。

    他睡不着,在飞机上他睡了好长一觉,这会清醒得要命,只想好好和万均修呆会。

    那个微博他好久没上了,自从知道他的微博被网友扒出来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再在上面发过微博。

    心事就是心事,心事就该藏着,或者和最亲密的人说。

    而不是写出来,然后被陌生人看到。

    他把手机拿出来打开微博,发现已经不像那段时间评论和私信随时99 。

    最近的一两条是告诉他《安于何处》要被翻拍了,祝福孟新辞他的故事终于要被更多人看到了。

    孟新辞无声地笑了笑,又转过头看了眼躺在自己身边的万均修。

    他侧着身子,低头吻了万均修的鬓角。万均修,我们的故事要被更多人看到了,你开心吗?他们不认识你,不认识我,但却不吝啬他们的祝福。

    我们,也是被祝福的。

    孟新辞把万均修的手从被窝里拉出来,然后捋开他蜷着的手指,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不知道怎么,就是想一牵万均修的手,不仅想牵一牵他的手,还想拍一张照片。

    动作太大,弄醒了万均修。

    万均修不知道他要干嘛,想抽回手臂,孟新辞一只手拿着手机拍照,一只手牵着他,语气愉快地说:“别动,让我拍张照片。”

    万均修才刚睡醒,浑身还是软的,也没那么大劲儿真的把手臂抽回,只能由着孟新辞胡来。

    刚醒的人说话声还带着点:“有什么好拍的,难看死了跟个鸡爪似的,我都嫌弃我自个儿。”

    “乱讲什么呢?哪难看了,这手心多软啊!”孟新辞纠正他的话,又挑了下眉,狡黠地笑了一声说:“不过别人也牵不到,就我能牵。”

    万均修仰着头看了看孟新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小孩说的话有些时候他是真的接不上。

    孟新辞索性直接把他的手拉过来凑近唇边亲吻了万均修的手,然后把他的手又赛回到被子里。

    他本来是想让万均修再睡会的,想保证再也不吵醒万均修了。可一低头,孟新辞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突然发现万均修的鬓角长了根白发。

    只是细细的一根,藏在一堆黑发里都几乎察觉不出来,可这一秒钟孟新辞却觉得这根白发无比扎眼,甚至可以忽略万均修茂密的黑发。

    孟新辞觉得像一根鱼刺哽在喉咙里一样,藏在胸口里的心脏莫名跳得很快。

    他是真的觉得好难受,万均修今年才34岁,正是壮年,正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候。他在上海这些年见过太多精英人士,他们和万均修同一年纪,每天穿得西装革履,出入在上海最繁华的地段。

    明明他们长得都不如万均修好看,却一看就比万均修精神,甚至比万均修看着要年轻一些。

    为什么同是三十来岁的大好年纪,他的万均修就长了一根白发呢?

    孟新辞开始没由来的害怕,害怕到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万均修,你怎么都长白头发了?”

    大抵连万均修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他这会也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孟新辞。

    刚刚才塞进被子里的手又伸出来,努力地举到头上,漫无目的地在头上蹭了几下。

    万均修惊恐地看着孟新辞,问他:“在哪儿呢?我不知道啊,很多吗?不会啊,我昨天晚上洗澡我都没看到,你是不是看错了?”

    孟新辞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全然没感受到万均修也同样恐惧这件事,反而还笃定地说:“真的有,不过就一根,也不明显,你肯定看不到,我也是无意间看到的。万均修你怎么就长白头发了呢?”

    “是啊,怎么就长白头发了呢?”万均修恍神着,听到孟新辞这么问,自己嘟囔着问自己。

    万均修在想是不是最近过得太幸福了,才忽略了自己其实是大着孟新辞整整一轮的?

    整整一轮,十二岁,孟新辞才二十出头的年纪,而他已经三十好几了。

    按理说成年男性的三十好几不算什么,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岁数。

    可他的身体怎么能用常理来说呢?

    万均修是切身体会过一次死亡的人,是花了好大代价才从阎王殿里拉回来的人。

    若是无牵无挂,他不会那么害怕衰老,更不会害怕死亡。

    孑然一身,又拖着这副苟延残喘的身体,很多时候死了反而更像是解脱。

    可是他有了牵挂,有了再也难以分割的心爱之人。

    他们才刚刚重聚,两个小时以前,他们还面对面坐在餐桌前,笑着说一如既往。

    想到这些,万均修突然就红了眼眶,他用为数不多能动的身体部位,努力地凑近孟新辞。

    孟新辞这才感受到万均修的不安和恐惧,他转过身一把将万均修抱在怀里。

    “别怕,没事的,一根白头发而已,你不知道我有一个同学,他少年白哎,比我还小半岁呢,就已经满头白发了。”孟新辞觉得懊悔,懊悔自己为什么要提这根白头发,又懊悔自己平时没跟徐开慈好好学学哄人的话,不然这会怎么会最笨成这样。

    “新辞,你有没有想过……我会比你早走很多年……我身体差,又比你大……”万均修说话已经带着颤抖,“我不怕死的,也不怕老,你不是不知道,我这条命是你爸换给我的,我早就活够了……可我们才刚刚……我们才刚刚在一起……”

    后面的话,已经没了逻辑,更没了分寸,好像明天就会天人永隔一样。

    孟新辞听着他颤抖的声音,心里难过得像被剖开一样。

    不该说这个问题的,才回来第一天,就把万均修弄哭,简直罪该万死。

    孟新辞用手拖着万均修的头,让他直视着自己的眼睛。

    一个轻轻的吻已经不能安抚万均修,只能变成缠绵又温柔的深吻。

    “不会的,你会活很久,会陪我很多年,万均修我们才刚刚在一起,我们还会有很多年,你别害怕,我都在的。”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病弱和一点点小虐会有,番外就不虐了,番外想写两个比较甜的。复健……放番外。

    然后那什么,我有一个窝,小狗吃肉骨头那个,会放在窝里。

    这串神秘代码是:妖妖贰寺伞伞妖巴伞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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