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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肮脏黑暗中的人,是没有那么多选择的,想要活下去,唯有不择手段。

    或者对别人狠,你活着;或者对自己狠,别人死。

    浮华世界光鲜亮丽,在那里生活的人无忧无虑,但表面越是光明,背地里的阴暗便越深如泥沼。

    而在混乱的黑巷,残酷的生存法则不允许存在任何天真。

    他是一个从小被遗弃的孩子,在他有记忆的时候,他已经在黑巷挣扎求生了。

    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什么时候生的,几岁了,也没时间去想,他每天想的,只有活着。

    但一个弱小的孩子在黑巷想要活着,谈何容易,去偷,去骗,去抢,成功的时候能幸福吃顿饱饭,被抓住了便只有一顿暴打。

    他被打过很多次,自然是抓到过很多次,黑巷里没有人的手是干净的,他至今还活着,并非侥幸,而是他会挑选下手对象的结果。

    残暴,弑杀,有特殊爱好之人都不在他的选择范围之内。

    他的技术越来越精湛,越来越少的被抓住,不过,也有严重翻船的时候,因为那个人不仅是被他偷的第二次,还认出了他,那已经是他在黑巷独自挣扎求生好几年之后了。

    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之际,一场大雨倾盆而下,冰冷的雨水一点点带走他身上的血液,连带着他身上日积月累的泥垢都仿佛被冲刷了个干净。

    浑身无力,冷热交织,他呆呆的望着昏暗的上空,感觉体内的血液在一点点冷却。

    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头顶的雨水突然被一把黑伞遮挡,他迷迷糊糊的偏了偏视线,看到一张笑眯眯的脸。

    “真是一张漂亮的小脸。”对方说。

    然后,他被救了。

    对方似乎是个小团体的头目,四五个人一起在黑巷中生存比较容易,至少看起来吃穿并不愁。

    对方叫王晔,是个温柔的人,不是一般五大三粗的模样,反而长得很有女人缘的样子。

    王晔治好了他的伤,并且收养了他,他终于过上了能填饱肚子的日子。

    黑巷之中没有单纯,但并非没有在夹缝中残存的善意,在他以为自己幸运遇到了那难得一见的善意,心墙有了松动时,却发现那些不过是自己的假想。

    王晔给他吃给他穿,不让他做任何事,还给他取了个名字,随了那人的姓,叫王子,说他的模样就像住在城堡里面的小王子。

    他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不过他的意见并不重要。

    不久之后,他身上曾经难看的疤痕一点点褪去,他被养得白白嫩嫩,曾经骨瘦如柴的身体也开始发育。

    这时候,王晔便喜欢在房子里无时无刻的抱着他,即便他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

    王晔说看他的年岁应该至少有十六了,只是一直营养不良,才看着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他以为对方是喜欢他,所以跟他亲近,他便也亲近对方,将对方当成父亲长辈一般的角色。

    不过,在对方进一步喜欢将手伸进他的衣服揉捏他细嫩的肌肤时,更甚至亲吻他的嘴唇让他喘不过气时,他看着对方幽暗的眼睛,终于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救他了。

    很多时候,王晔的那几个手下便会在一边大声起哄,透过湿润的眼帘,他能看到那些人兴奋又暗带鄙夷的目光。

    生存在黑巷,看过太多,听过太多,他自然知道王晔的那些行为意味着什么。

    王晔从不让他离开他们的房子,也不让他做任何的事,更不教他任何的生活技能,对方想将他养成一个废人。

    透过狭窄窗口,他每次看着王晔带着他的人如往常一般离开,眼中的冷意一次比一次浓郁。

    他们以为养的只是一只温顺无害的小绵羊,却不知道,小绵羊也能长出锋牙利爪,食肉饮血。

    在他被收养的第五年,有记忆来到黑巷的第十五年,他终于等到了机会。

    那一天的夜晚格外漫长,当清晨的阳光透过层层阻挠探下一束抵达黑巷后,他沾着满身的鲜血,唇角带笑的走出了那个困了他三年的牢笼。

    抬头看着上方的狭窄天空,他咧嘴露出释然的笑意,明明是酷热的夏季,却仿佛有冷风吹过。

    没人知道他一个纯白无害的稚嫩少年是如何做到的,而在黑巷,每天各式各样的原因而悄无声息死去的人数不胜数。

    所以,没人去在意那个小头目的死亡,那些明显被废弃的空房,过不久后,总会有亡命之徒去占据。

    黑巷不会给弱者活路,为了生存,只能强大自己。

    当人们的视线中出现他的身影时,已经是十年后之后那个心狠手辣,为了活命能做任何事情的“黑鸦”。

    只适合生存于黑暗中的乌鸦,只要还有一口气,便能食腐而生。

    夜色似水,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黑鸦慢吞吞的走在黑巷的某一条狭窄巷中,再三确定背后没有尾随的不轨之人后,方真正踏上回家的路。

    屋中的灯光证明他的家里有不请自来的访客,而他家真正的位置,除了他那唯一的好友,没人知道。

    开门进屋,果然他出门时乱糟糟的房子已经被整理得焕然一新,地面干净得泛光,而他的沙发上,也坐着他那所谓的好友,贪狼。

    在黑巷,人没有名字并不稀奇,即便有名字,也不会轻易示人,能被熟知的,往往都是他们的代号。

    贪狼是有名字的,也曾告诉过黑鸦,但黑鸦从来都没叫过他的本名,更准确的说,连喊他的次数都少得可怜。

    不得不说,贪狼有一张英挺的脸,剑眉星目,头发染成有层次的栗色,两边被剃得薄薄的,显得很是精神,耳朵戴着几枚不羁的耳钉,眼尾眉梢都带着一丝痞味,荷尔蒙十足,是女人们最喜欢的类型。

    本来有些百无聊赖看着电视的贪狼,在听到开门声后,陡然精神,眼睛都因黑鸦的出现而亮了起来,“回来了,饿了吗?”

    黑鸦瞥了眼桌上准备的几个菜,脱去黑色大衣,随手扔在一边,腰也不弯的抬脚甩掉鞋,赤脚走向沙发,“吃过了。”

    贪狼识趣的让出黑鸦平日最喜欢坐的地方,目不转睛的看着黑鸦理所当然的占据他让出的位置,慵懒陷进沙发。

    因为打扫过后浑身是汗,贪狼如以往在黑鸦这里洗了个澡,此时穿着舒适的短裤和白色背心,露出大片小麦色的皮肤。

    然而,黑鸦从来都是不解风情的。

    贪狼有些幽怨的看着靠到沙发后便闭目养神的人,那点幽怨渐渐变得炽热。

    说黑鸦的脸对贪狼的胃口,不如说,这张脸能让任何人心生歹念。

    长眉挺鼻薄唇的组合,精致得让人目眩,浑身皮肤是透着脆弱的白皙,身材修长并不健硕,肌肉只是漂亮的薄薄一层,并不明显,却每一寸都足够性感。

    这样的一个人,在黑巷之中,简直是行走的原罪。

    为了避免麻烦,黑鸦很少在生人面前露脸,他的外表看着弱不禁风,但尝过黑鸦苦头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被自己的眼睛欺骗了。

    不过,总有不要命打上他主意的人,可惜那些人最后都用生命证明了,越是在黑暗中生长的美丽,便越是剧毒。

    贪狼有时候觉得,黑鸦这个人就是上天派来专门制他的,他对对方小心翼翼,对方对他的态度却只是个是保姆,或者说可有可无的炮友,偏偏他还上瘾一般死戒不掉。

    虽然有些伤心自己在黑鸦心中的地位,但贪狼又不得不说,他能成为黑鸦身边唯一一个长久的炮友,已经是非常特殊的存在了。

    山不就我,自然是我去就山了。

    更何况,自己的面子里子在黑鸦面前,早就是被自己给踩得粉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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