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共此良夜 只要……远(1/3)

    共此良夜 只要……远

    【和自己的欲望抗争, 真不容易,但是,我会思考, 我会等待, 每个人都是一贫如洗, 要想得到什么, 就必须付出什么。慢慢来吧,李裕安, 你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 如获新生了。】

    ——日记一则

    “少爷,早餐已经做好了。”

    李裕安被佣人唤醒, 不适地皱了皱眉。在新继父家,有更多的佣人, 和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早晨要起床,坐在餐桌前吃饭, 一家人整整齐齐的, 他, 母亲, 还有新继父。不同于旧继父的白手起家, 新继父是豪门礼仪熏陶下的产物, 他习惯佣人的伺候,对于这些更理所当然。

    要想融入新的家庭,就必须做出一些改变, 在母亲第三次问责“为什么不让佣人伺候”的时候,李裕安终于放下了所有的廉耻心,任由贴身管家将他的衣服递到床头柜, 还有一杯浓茶水。

    李裕安麻木地穿着衣服,在贴身管家的注视下,然后让对方调整领带的摆位。李裕安抬手去够茶杯,好渴,刚想一饮而尽,管家无声地抬手,打断了他,“少爷,这是净齿的龙井茶汤。”

    李裕安只好放下了茶杯,把茶水吐到一旁的白瓷漱盂。他到了一楼的餐厅,终于能喝水了,倒了一杯喝下肚,已经饱了五六分,桌上是热腾腾的广式早茶,菜品很新,中西合璧式的。

    母亲说:“裕安,这是家里新来的厨子做到,尝尝味道怎么样,她最擅长做这些早茶糕点类。”

    李裕安哪吃的明白呢,母亲的举止也很奇怪,明明以前跟着生父吃红薯稀饭,现在却摆出了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好像生来不曾受苦。李裕安端起一碗西米露喝,母亲立刻皱了眉头。

    “吃甜点就要有吃甜点的样子,拿调羹喝,你拿筷子赶算什么回事,是在喝东北大碴子粥么?”

    此言一出,身旁的几位佣人小声笑了起来,都很喜欢夫人的幽默。新继父也笑着放下了碗,说:“这又不是什么大事,裕安,我抽空给你请一个礼仪老师到家里,你跟着他学就是了。”

    “知道了。”李裕安说。

    饭桌上开始聊起了正事。

    新继父说起京航科技最近正在参与的一次竞标,招标方是谭氏集团,为深度研发心脏疾病的专属脑靶向药物,召集全国生物医学巨头,采取买断制,极大的利益趋向让竞争异常激烈。

    李裕安静静地聆听,低着头,一言不发。妈妈却说:“诶,裕安,我记得你高中玩的比较好的朋友里,就有谭氏集团的千金吧?你们大学还有联络过吗?你应该和她多产生一点交集的。”

    还好,妈,我们关系很复杂,我亲手把两个男人送到她的床上去,硬要说交情,也是有的,她还强吻过我两次,这让我整夜做噩梦。李裕安把这些话和豆浆一起咽下,说,不是很熟。

    “啊,那应该快点熟起来。”

    李裕安听得很认真,但是,听了个耳旁风。继父却说:“据我所知,谭氏千金也有赴美留学的打算,虽然和裕安申请的学校不是同一所,但都在剑桥市,再远不过一个查尔斯河的距离。”

    啊……李裕安头脑发晕。

    他最近烦的就是这件事,真不懂为什么他的未来规划会和谭冰宜重合上,其实很简单,全球顶尖生物医药走廊都在波士顿剑桥集群,谭冰宜虽主攻金融,但辅修的也是医学制药方面。

    按照新继父的想法来说,李裕安实在不应该对谭冰宜避之不及,和她结交没有坏处。李裕安的交际圈太狭窄了,这不利于他以后的发展,他要多认识一些社会名流,提高自己的名声。

    好名声,很重要。

    继父就拿谭氏集团的千金举例:“不愧是顶级豪门培养出来的孩子,知书达理,样样都拔尖,上次城北的慈善晚宴,我有幸见过一面,那容貌,那举止,天生该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

    “……是的。”

    李裕安也不能否认,谭冰宜尽管可恶至极,但她若不论品行,还真是让天底下最挑剔的人都找不出错处。他的对手是如此强大,所以他干脆放弃了,不自量力的事,也还好他没做过。

    年已经过完了,李裕安的毕业论文早被竞赛免掉了,他在准备出国的相关事宜,约莫是八月份。远离谭冰宜的生活总是相当平静,她和周之倾确定了关系,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虽说不少人挺可怜萧呈的,但更多人还是觉得郎才女貌最为般配,更何况谭冰宜已经做够了慈善。

    萧呈抛去了他耀眼的家世,也就是个中庸的男人,空有一副美丽皮囊,可毕竟不能当饭吃。不过,对于这些落井下石的言论,谭冰宜却态度明确:“萧呈也很好,你们不许再这样说了。”

    真善良,真美好,谭冰宜总是如此,一碗水端平,从来不偏颇了谁。她就不像是别的人,在两段感情的拉扯里筋疲力尽,难以自洽,她天生有一种配得感,任何人对她好都是应该的,因为她值得,值得享受今天这个男人,明天那个男人的日子。李裕安是山猪吃不来细糠了,任何人对他殷勤备至,哪怕是所谓下人,他都倍感惶恐,他始终认为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归根结底,李裕安太缺爱了,他没有被谁一心一意地对待过,母亲对他的好只是义务制的,是口头上的爱意,是努力,是报效,生父对他不闻不问,其余的父亲对他客套疏离,在来到爱舍之前,李裕安是有不错的朋友,但也随着不在一个地方,加上没有话题,渐行渐远了。

    李裕安做好了不谈恋爱的打算。

    他对于爱情的概念,既恶心,又羡慕,对待欢愉的那些事也是一样。其实他并不抵触和别人发生关系,但一想到爽完之后还有这些那些的,真的很麻烦,还有,什么人会一起光着躺在一张床上呢?不会觉得很尴尬吗?舌头从嘴里拿出来接吻,就跟求食一样,可真是谄媚呀。

    会爽的时候也就那么几分钟,再短一点的,几秒钟。李裕安不愿意因为这些短暂的快乐,而让他平稳无澜的人生发生变动。一想到有一个女人跟他好,李裕安尴尬,她未必想见到真实的、自私的、刻薄的他,所以要伪装,伪装的话就很累,日常生活已经装得够累了,这么想的话,还不如一个人好好地休息。另外,他对爱情的一部分概念,还来源于该死的谭冰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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