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江南好(3/8)
善良又有什么错呢?
王遗风留在这县里,便是想尾随那押送犯人的兵卒,看他们是否真的要把犯人押去长安、梁师道那份卷宗上写的又是什么。
他轻功精妙,当然可以自己翻墙去县衙里面找卷宗看,但王遗风不屑于做梁上君子,且又想看看这件事里涉及到的那些人到底有几分真心、多少假意,所以决定暂时在县里的客栈居住两天。
待得次日,王遗风从客栈二楼下来,却看见一楼大堂坐着几个天策将士,正在吃饭聊天。
王遗风挑眉。
许久没见到天策的人了,这太平年间,他们非公干也很少在外,是有什么要案来办吗?
他暂时收起准备出门的想法,挑了个不远不近的桌子,让店家上了两盘菜一壶茶,边吃边听他们讲话。
那些士兵大概是被管教得好,军纪严明,就算在外吃饭,也没怎么大声讲话。但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王遗风还是寻到一些有用信息。
首先是他们这次的领队,没说名字,只称呼为“头儿”,刚进城就被请到县衙去了,所以不和他们一起吃住。而他们这次的任务是要去长安,给天策府遴选一批新将士。
不必说,这些所谓的“新将士”其实就是各个世家的子弟。
天策府向来门阀森严,对出身看得极重,这个就连作为江湖人的王遗风也清楚。
所谓遴选,也就走个过场,把人带回来而已,一路上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就这样,若是接应的人出身不好,也少不得还要被那些世家子弟讥笑嘲讽。
怎么看这都是个不讨好的差事,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倒霉。
那些天策军吃完饭就去休息,王遗风思索一下,出门去买了两日的干粮,次日就在看到那些兵卒从大牢里押出犯人后,也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
从这个小县城到长安,途中要经过枫华谷,最多也就三日脚程。
这会儿枫华谷的景色远不如秋时那般绚丽红艳,那些高大的枫树还是绿色,但枝繁叶茂,遮阴倒是尚可,隐藏个会武功的高手,当然也不成问题。
王遗风一直远远地跟着那几个押解犯人的兵卒,他们武功低微,也未发现这一路上有人跟着自己。
而在刚上路没多久,王遗风就看出几分端倪。
若真是杀了人、震动乡里的囚犯,那定然是要用囚车押运才保险的。可这些人没用囚车,只给他上了枷锁,牵着和自己同走。对待这个犯人,也不曾疾言厉色,还颇为照拂着。
联想到之前听闻,这个犯人家里是商贾,很有些钱,怕不是已经上下打点好了,让他少受些苦。
王遗风因此更加质疑,这样的人,真的会被那个见钱眼开的县令判死刑吗?那个所谓的写卷宗的梁师道,又的确值得父老乡亲们的信任吗?
以及,陶书生照着里正的说法,给那个女子父母写的伸冤状他看过,其中情节,虽然里正和陶书生不觉有异,但王遗风何许人也,看了一遍便觉得有几处不对。
首先,那个女子是在县里逛集市的时候,因容貌昳丽而被犯人看中,知道是清白人家的女孩儿后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回来的,自然在外人看来夫妻和睦、伉俪情深,实乃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在走访县里那些普通百姓时,也听他们说,根本没看出来这平时是个正常人的小公子,对新婚不到一年的结发妻子竟然下手如此残忍,将妻子活活打杀,还抛在郊外,要不是当夜正好有猎户未归路过发现尸首及时报官,那可能连凶手也抓不到。
旁人只感叹这人心隔肚皮,枕边人也难信,但王遗风却觉得,这事儿没有如此简单。
一系列操作行云流水般熟悉,这个人怕不是老手,只是以前事情没闹这么大,所以无人知晓。
果然,随着王遗风的调查,他从邻居和路人口中知道了这起案件中更多不为人所察觉的细节。
因为犯人家里经商有钱,所以日常生活都买小厮婢女在照顾着。但奇怪的地方在于,人从来不在本地买奴仆,最多只短期雇佣的马夫这种可以随时换的人。他们对外只说大家都是同乡,要签卖身契的活儿,不忍奴役熟人。
那些奴仆来这里,短的会出现几个月,长的好几年,但结果无一例外都是消失。不过这家人做的粮食生意,因在丰年以正价买入、荒年也平价卖出而颇得人心,所以风评都还不错,当他们说这是又把奴仆转手卖给了别人、或者自赎其身回家了,大家也相信,不曾过问。
王遗风听完,已经大概猜到那些人的去向。
怕是早就全被这人面兽心的东西杀了,所以处理妻子的时候才那么熟练。
他知道这世间最为大奸大恶之人,往往披着一张像模像样的人皮,看上去是个正人君子,背后却做着恶心下作的勾当。
而有一种恶人,他们作恶不需要什么理由,只是觉得好玩而已,还会从恶行中获得成就感和快乐。
这犯人可能就是这样的恶人,以恶行取乐,家里还帮着遮掩,才不断在外地购买奴仆。这些奴仆愿意去往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肯定是家里遭了重大变故,或成了孤儿、或成了鳏寡,总之,他们雇佣的都是一些悄无声息消失后无人会在意的微尘。
可再小的微尘,也会努力想要活着。
这人无端剥夺他人数条生命,实在是天不容!
王遗风在推算出这人干过什么坏事后,早已决定,就算是他没被判斩,自己也定要结果了此人,不可再让更多的人受害。
他打定这样的主意,更是想知道那梁师道的卷宗上写了什么。偷听他们的谈话,或者干脆抢过卷宗,都是不错的主意。
于是王遗风以轻功快过这群人一步,提早走到一处有着水源的山壁旁,见水清冽,捧起喝了一点,认为水质不错,料定他们走得口干舌燥、必定会在此补充储水,于是飞身而起,藏身于高大的枫树绿冠上,完全没入那些叶子中,寻不到半点痕迹。
果然如他所料,等待半个时辰,这些押解犯人的兵卒也看到了路边这处活水,纷纷表示要暂歇一会儿,喝饱水、吃点干粮再走。
他们把犯人安置下树下,拿水囊打满水,一点点喂给犯人,也不知到底收了多少银钱,这伺候之周到,一点也不像对待死囚的态度。
那犯人也的确不见外:“我饿了,给我弄点吃的。”
自然有兵卒拿出干粮,掰成小块喂给他,边喂还边挤出谄媚的笑,说:“这天气热起来了,肉包子买来放不了几时就要坏,委屈公子吃点硬饼,到了长安、送去刑部之前,咱们再带公子吃点好的。”
犯人哼哼唧唧什么,似乎是对这个饼不满,但最终没闹脾气。
王遗风在树上暗想,还要去吃点好的呢,这像是个死囚吗?那梁师道的卷宗定然有问题,此人估计是死不了,大约是准备送进去关几年、待万一大赦天下还能提前放出来罢!
他还在考虑是下去抢过那卷宗看个明白,还是继续按兵不动、到长安再说,就又听给犯人喂馒头的兵卒说:“公子莫生气,且放宽心,有那陶书生写的状子给你做辩护,你这不过是几年牢狱罢了,等你出来,咱们县里再叙!”
王遗风一愣,不是梁师道写的吗,怎么变成陶书生了?
陶书生的状子他看过,句句是为那可怜女子伸冤,老父老母之惨状亦写在其中,令人读来不忍。这份状子还是他俩在饭桌子上点着油灯边商量边写的,且夤夜起身,那边房间一夜不曾有动静,陶书生绝无可能再写一份,这又是怎么来的雕栏彻
当夜,谢渊喂完马回来,说自己明天不知还要风尘仆仆跑多久,所以只随便梳洗了一下,再抱走多的那床被子去睡外间,道是自己要很早离开,也还没仔细洗澡,不好和王遗风一起睡。
王遗风拦不住他,也随意了。
次日,谢渊果然出门得更早一些,等王遗风起来的时候,外间的榻上只留下一床叠得整齐的被子,被子上还有用一把短剑压着的一张纸。
王遗风捡起来一看,是谢渊写下的自己要去的地方,说办事去了,兵器没带,不知何时才回,吃饭不要等。
那个字迹不说让人看得艰难,也确实歪歪扭扭,王遗风都有点看不下去,心道这傻子一天到晚就知道舞刀弄枪,这字怎么不练好看点?
随即转念一想,谢渊明摆着是苦出身,年纪小点的时候认不认字都还两说,爬到如今的位置,全靠他这几年付出的比旁人多百倍的勤奋和努力,怎还能苛求他如自己这般提笔成章。
王遗风摇摇头,把那张纸搁回原位,又拿起短刀,拔出刀鞘看。
这是一把十分普通的铁质短刀,刀鞘是木质的,兵器铺子几十文就能买一把,大多数军人都会携带,日常切肉、拆信都很方便。因为用途多,小兵又不讲究,一般都用得油腻腻的,或者干脆刀身生锈。
谢渊这把却不,虽然用的时间长,已经旧了,刀刃也不甚锋利,但养护得当,也很干净,看来他是每次用后都仔细清洗擦干。
谢渊虽然经常说自己出身行伍是个粗人,做事却一点也不粗糙,只要有条件,还是会让自己整洁干净。
王遗风再放下短刀,看向靠在墙上的那把长枪,慢慢走过去。
幽蓝色的长枪,初看没什么特别的,但轻轻一摸,触手生凉,细细看来,隐隐又有流光溢彩,当是一把神兵。枪身也像是量身定制过,与普通红缨枪不同,似乎更适合谢渊所练武学使用。
这些特点,都将这把枪的原材料指向了那个东西——谢渊从海怪身上挖出来的幽蓝海晶。
那是王遗风和谢渊认识的开端,他也是王遗风在出世后首次遇到的心循真源之人。
因为遇见得过于容易,王遗风还差点以为是自己把人心看得太复杂,这世上的纯净之人亦不在少数。但一年过去后,他再看来时路,察觉亲眼见过的这种人还是只有谢渊一个,方知此次相识之珍贵。
“木头。”王遗风对着那把枪轻轻地说,“你的主人更是块木头。”
枪当然不会回答他,只在晨光中安静地闪烁着光泽。
王遗风默了片刻,又说:“不过,做一块木头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世间之人,甘做木头的也不多了。而我嘛——”
他再次顿了顿,才接着说:“我就喜欢木头。”
白衣公子转身拂袖离去,似乎心情还不错,衣袂翩然,步伐轻快。
谢渊这头,公事就进行得不怎么愉快了。
为了不犯皇帝忌讳,天策府在长安城内没有驻军,当然,谢渊这样的天策将领、李承恩心腹,也是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的。只能是洛阳那边临时有事,派人来了,便在兵部的地盘扫个屋子出来一用。不过因为本质上并不属于一个部门,所以兵部只借屋子,没有下人,须得自带。
谢渊不用下人,便无所谓这些,好在今天兵部值守的人也比较客气,帮他们打扫之后,还给他们上了两壶茶水,让他们解解渴。
然而,那些“选拔”进天策的新人,一个比一个架子大,谢渊一边听几个手下轮流进行琐事汇报,一边等到下午,他们都把干粮吃过,算算时间,城门都该关了,却硬是一个人都没来。
唯一一个最有“礼貌”的那个人,也只是差了个小厮,道是我家公子一早就出城游猎,有什么事情给小厮说一声,没事的话到该走的时间去府上叫一下,他知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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