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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么一点点,她要是用足力气一拍,这只狗就得上西天。狗虽然小,但食量并不少。

    除了白漓给他的残羹剩饭,他自己也会寻觅吃的,小虫子,刚死不久的动物,总能想办法把自己弄饱了。

    白漓到河边洗澡的时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对于白色巨兽来说,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没顶了……

    但是狗天生会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围着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连白漓去小解,他也会跟过去,再被白漓给吼回来。

    白漓在山洞里看书的时候,吉娃娃就会一点一点的蹭进来,窝在白漓的脚边就不动了。

    白漓全当没看到,等低头去看的时候,吉娃娃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捡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给吉娃娃用动物皮毛做了一个窝。小家伙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浑身发抖。

    白漓见过他打喷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气在打喷嚏,还摔了个大跟头。

    到了冬天,白漓将她做好的窝放在了洞内,离她的床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会顺杆爬,他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洞内,在新窝躺了一会之后,就开始探索洞内的天地。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趁白漓不注意才敢偷偷进洞,如今白漓允许他搬进来,他喜不自胜的开始在洞内跑来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条公狗,有自己的领地意识。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让他情不自禁的翘起了一条腿,刚想在洞壁上撒尿来宣示主权,就听白漓低声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骟了。”

    骟,又名阉。

    吉娃娃后背一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细腿“唰”的放下来,加紧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开始更加频繁的出入人类所居住的城镇。

    厚厚的毛皮斗篷里,吉娃娃乖巧的窝在她的怀中。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见白漓未生气,吉娃娃摇了摇尾巴,扭头看向洞外。

    白漓顺着他的视线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飞舞的点点莹白色。

    吉娃娃很喜欢雪。

    也许是因为白漓在冬天捡到的他,他便像雏鸟一般,喜欢上了这寒风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着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脑壳蹭了蹭白漓的下颌,见白漓不反对,便蹬鼻子上脸,伸出小舌头舔她的脸蛋。

    白漓低头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脑袋。

    她呼出一口气,白花花的气体向外飘,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许多年,就连白漓也记不得具体的年数。

    可以确定的是,每一次的离别都让白漓学会了很重要的东西。

    曾经无风自摇的青草教会了白漓什么叫怜悯。

    一蹦半尺高的大红鱼教会了白漓如何温柔的对待生命。

    没皮没脸的野猪让她知道了什么是奋不顾己。

    吉娃娃闭眼的时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发簪,穿好繁琐的衣裳,撑着油伞,小步踏出了阴凉的山洞。

    包裹里有闪着碎光的鱼鳞,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块旧狗窝的碎片。

    ……

    所谓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间走一遭。

    从蚊蝇鼠卵到花草鱼虫,再到飞禽走兽。

    最后一世,才会托生成百灵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飘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却所有的执念。

    可他错了。

    每经历一世,他就变得越加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着白漓下山远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么了。

    原地一闪,金光消失了踪影。

    白漓若有所觉的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

    ……

    一年之后,京城某富贵人家。

    媒婆用红布裹着白胖胖的婴儿,贺喜道:“岁老爷恭喜,是个公子哥!”

    岁老爷激动的打量自己的小儿子,道:“这小子怎么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时嘹亮的叫了几声,便再也不闹了!”

    岁老爷人逢喜事,眉开眼笑的接过酣睡的小儿子,连道:“好!赏!”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岁家大摆宴席三天三夜。

    岁老爷唯愿幺子岁岁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岁悠。

    作者有话要说:  到齐了,开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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