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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湛是周云砚的字。

    周云砚掀起一只眼:“你知道我的字?”

    血仙:“当然。”

    静了一会,周云砚问道:“你说我少时曾认识你,不知那时我俩关系如何?”

    他十分好奇,他小的时候,是如何与这树精相处的。

    血仙把玩他的头发,道:“你小时初见我便赞我好看,比如今洒脱许多。”

    周云砚:“……”

    那是洒脱吗,那就是孩童不懂事,看什么便说什么罢了。

    血仙接着道:“关系自然是极好的,我知你悦我,才会来找你。”

    周云砚听闻,心中叹了口气,这些他全都不记得了。就算记得,那也是童言无忌罢了。

    血仙用他的发梢点着他的心口窝,道:“就算不记得也没关系,你必然会再次心悦于我。”

    血仙的声音淡淡的,没有多少起伏,她说什么话都是如此,好似天生没有太多的语气转折。

    但周云砚就是能从她的眼神与语气中,听出她的细微情绪,似乎很欢喜。

    他沉默半晌:“……你说我……还会再次心悦于你?”

    血仙淡淡的笑了,用周云砚墨黑的头发,在他的脖颈上来回轻扫。

    “你们人惯会说谎,却骗不了我。”

    血仙不会窥心之术,但精怪的直觉十分敏锐,周云砚看她的眼神不会说谎。

    周云砚拂开扫他脖颈的发梢,似乎是无言般,闭目沉睡。

    血仙将他的发梢摆成扇子的形状,学着戏台上的公子哥,遮住了樱桃小嘴,说道:“莫害羞,我也心悦于云砚。”

    周云砚的无垢之魂极为纯净,若真心爱慕一人,便只容得下这一个人。

    当初听到周云砚要成亲,血仙唯一的念头便是,谁要跟他成亲,她便吞了谁。

    实在听不下血仙的肉麻话,周云砚左手快速的捂住她的嘴。

    语气略带严肃道:“睡罢!”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云砚,你几日未洗头了?”周云砚捂住她嘴的时候,头发不小心进了嘴里,吃起来涩涩的。

    周云砚从血仙嘴里将头发扯了出来,还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

    他心里还想,他前日洗的头发,这么快就有味道?看来明日路过溪边得洗了。

    身体不让摸,脸蛋不让碰,现在连头发都不让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个词,特别适合周云砚。

    身娇体贵。

    接下来的日子,都在赶路中度过,过了俞燕山,就像过了一个分水岭,气候明显的发生了变化。

    血仙每日变小,窝在周云砚的袍子里。

    风沙逐渐变大,周云砚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大风把她吹飞了。马屁股后边吊着的遁地虎,原来只是被马颠,现在经常被风吹的来回摇摆,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帐,夜风有些冷,士兵们坐在火堆旁烤火。

    “还有两日吧。”

    袁副将搓了搓手,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们这一次,虽说是护着周云砚回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回家里看一眼。

    周云砚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习惯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从衣服里,像是回应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精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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