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1)

    “嗨,你们哥俩在这儿闹什么啊?”琪从外屋过来搭讪道。

    ——没人理她。

    “喂,肚子饿了,一起去吃饭吧。”琪希望引起共鸣。

    她倚在门框上的样子像条水蛭,而我茫然的脸则像个白菜梆子。

    “咦,芋头是怎么了?”琪的眼睛信号灯般地交睫着问号。

    “没事,我们先走吧,去吃饭。他又在玩老年痴呆了。”阿暮一把将一脸不解的琪推了出去。

    “叫上芋头吧。”琪还是挺仗义的。

    “你还嫌那里的灯泡不够亮啊。”阿暮又骂道。

    临走的时候,阿暮又过来撂了一句,“要知道,美好的事物并不属于你我这个世界,如果连我们都能拥有,这个世界不就太公平了吗?”

    TMD,临走还不忘再给我插上一刀,够卑鄙。

    趴在阳台。许久,思绪开始一点一滴汇聚。

    悲观,人生是不可以如此悲观的啊。我的心里这样呐喊着。

    可是,阿暮刚才的那番话确实已撬松了我心中垒砌已久的基石。

    我当真是上帝眼中的一只癞蛤蟆吗?我同样来这世上走一遭,终究只能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吗?

    难道像我一样四大皆空,就只能无欲无求,不敢奢望了吗?在这不公多于公平的世间,要想活得精彩一点,就真的那么步履维艰吗?

    我的心头突然涌起了一种“力拔山兮去盖屎”的穷途末路。

    夜色渐渐深沉,黑暗潜行无息。

    我回到屋里躺在床上,没有开灯。我不需要这文明的火种,它照亮不了我自卑的犄角。

    黑暗可以吞噬掉我的肉体,可是想一想,谁又能缚得住我的灵魂呢?

    是的,谁又缚得住呢?虽然卑微,但同样是不羁的,无束的。

    我就不信这世上没有单纯的爱了,它一定是被压在哪块石头底下了。我要用我的生命,用我的灵魂去找到它。

    ——会有那么一天的吧?

    吃了碗泡面,慢慢踱在街上。

    我是个喜欢双手插在口袋,在夜色中独自游荡的人。

    街口的一家花店生意不错。卖花的女子也很漂亮,只可惜,已是别人的Darling。

    一个年轻人捧着一大束玫瑰匆匆而出。看他幸福的脸蛋,想必,在城市的某处,正有一位他心爱的女孩在翘首以待。

    妩媚的霓虹在旖旎的夜色中,疯狂地扭动着诱人的腰肢。一切都带着欲望的眼神。

    落寞的,只有我和那漂泊的天空。

    你和我都是无家的人啊。

    今夜。

    又将独自成眠。

    我抖索着钻进我那贫瘠的被窝,抱着微渺的希望,沉沉地睡去。

    第二卷

    一段爱情的开始(3)

    『二』

    双手环抱于胸,我倜然站在一柱擎天孤峰上。低首,望着脚下流云浮掠。风,从耳际吹过。

    “为什么要这样逼我?”

    画外音:因为我是万能的上帝,世界的主宰。我想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

    我:不要逼人太甚了!

    上帝:可怜的人,毋须再装作那副神情,你在我眼里,无论怎么注定是个失败。

    我:那又怎样,我会继续抗争。

    上帝:嘿,如果抗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哦,不,要failure干嘛?

    我:玩劣的恶石终压不倒愤怒的小草。是不是知道下次还要拉屎,你就一直坐在马桶上呢?

    上帝:臭小子,又敢忤逆神灵,找死!

    一只巴掌从天际抡了过来。扇在了我那正惬意享受日光浴的无辜左颊。怎么可以这样,不白之冤,明明是嘴的错。

    又是一巴掌,打在右颊。我尖叫着向云端坠落……

    惊起,发现自己还安坐在床的怀抱,原来只是一个梦的圈套。

    除了吓出一身冷汗之外,细摸周身,未发现有其他的不良作用。

    对于这个梦的解析,我把它归咎于某部电视剧的后遗症。或者,也只是一个含有莫名其妙隐意的谶语。

    ——我才懒得管呢。

    瞄了一眼那也睡过头的闹钟,已经七点三十了。我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推开了窗,世界一下子涌进我的眼帘,有些挤。

    初春的阳光总是起得很早,明朗朗的,却又调皮。想穿过那婆娑的树影,一不小心,却摔得满地碎银。今晨的空气也被风儿拂拭的格外清新,混着大饼油条的香味。我狠狠饱嗅了一口,昨晚的懊丧便又全丢在了脑后。

    一只燕子在我面前十分潇洒地做了个托马斯回旋。在这钢筋水泥浇灌的丛林里,还能见到如此有灵性的动物。除了惊叹,那只能再放肆地吼一句:

    生命是崭新的,TMD真的每天都是崭新的啊。

    在卫生间盥漱。忙里偷闲,扫了一眼阿暮的卧室,他已经走了,留下一床的狼藉。

    再看我床上,五十步笑百步。

    我们都没有收拾床铺的恶习。这种良好习惯可以更大限度地体现我们的人格魅力。

    床是让人怠惰的东西。如果我们天天将其拾掇得整齐有加,就表明了对它的重视和依赖。而若对床铺的任意姿态无动于衷,那不就标示着我与阿暮都是极为勤奋的人吗?

    七点四十,一切妥当,破门而出。今天会遇到什么呢?我充满好奇。

    “咦?俺的毛驴呢?”

    一到楼下,就惊见那辆与我风雨同舟,已建立起深厚革命友谊的脚踏车居然无翼而飞了。我昨天明明是停在这儿的呀。

    难道是跟人私奔了?不会的,我们曾立下重誓:山无棱,乃敢与君绝。也不会是阿暮藏匿的杰作,这不是他的风格。

    看来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被哪位江湖豪杰妙手空空了。

    愤懑之余,我立志要写一篇800字的《痛失爱驴赋》。

    居民楼不远的拐角处,有一个卖大饼油条的铺子。为了革命的本钱,我去要了一卷蒸饭。

    老板的笑像发酵的面团堆得满脸都是。然而,他递给我的饭团,却没有他脸上的笑容那样货真价实。

    老子拔根毛都比它粗,我恶意夸大被诅咒的事实。

    没了毛驴,只好去挤巴士。

    还好,车站并不远,只须过两条街,再走二三十米,就到了。

    一路上,龇着牙,小心翼翼地将饭团吞下肚。生怕掉了一粒米。不过,胃还是出来抗议了。

    “就供给这么少,还不够我呼啦两下的呢。”

    我只得再第一百零一次的提醒,“饿死事犹小,失节是为大。美人如琼玉,吾独不得求。愧否?”

    胃兄沉默。

    我趁热打铁,“人贵在相知,你我同气连枝,遑遑乎存于世间已是不易,困难之际若再无你相濡以沫,黾勉同心,我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胃兄马上感动得酸水直流。

    哎,单纯的家伙。

    说起这胃来也着实亏欠他了很多。

    这么些年来跟着我,也没见过多少好山好水,倒是常常有虚怀若谷的处境。

    这只能怪我的平凡无能,但他并没有太多苛责,给予的只是善意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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