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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顿饭他没有再说话,被西里斯无意中提醒了家庭这样沉重的话题,他那些与生俱来的责任和恐惧席卷而上,压得人喘不过气。很多时候,他也希望自己的生活不是真的。多少沉重痛苦,如果都像小说一样,一笔勾销,一笔就能改变故事走向,该有多好。如果都是虚构,那么苦可以不那么苦,甜也可以不过度。但是你我的现实世界,本来就无受伤不人生。

    平顺太难得。

    他接到了小查尔斯的短信,那孩子还在医院里化疗,住在走廊的加床。短信内容让莱姆斯受到极大震撼,“昨天晚上我隔壁床的小女孩死了。她半夜说心脏难受,我赶紧叫护士,好多医生都来了。十几分钟就昏迷,最后没抢救过来。她妈妈哭得啊。”

    莱姆斯慢慢地将头颅埋进手掌里,趴在了桌面上。

    老友与他年少相识,彼时念同一间私立中学。艾斯蒙德,全姓埃布底-科林斯,出身显赫氏族。父母本来是重组家庭,半兄弟姐妹十几个,后来又分开。艾斯本人与三个姐姐和母亲一同住在诺丁山大宅,念的是帝国理工。莱姆斯因病滞留伦敦,出院间隙,几乎全部住在他家里。

    来看他的朋友几乎没有断过,从世界各地飞回来的都有。一开始拄着拐杖从轮椅上站起来的时候,虽然右腿没有着地,但是那一瞬间,他能清晰感觉到自己的假体,尚未与自体骨骼完全长好,像是要从皮肉里撕出来一样的恐怖感觉。莱姆斯行动不便,连洗澡都是大家用胶带与保鲜膜将他伤腿捆绑住,再扶他到浴室的凳子上坐下。

    对这班朋友,他亏欠的恩情太多。

    艾斯三个姐姐,都有自己事业。每一个人身材修长美好,肌肤皎白,貌美得像时尚杂志模特。二姐克丽斯塔贝尔是宴会承办人,晚间在家里做简单饭食。白汁螺旋意面配三文鱼与芦笋,每人小小碗蘑菇汤,清淡精致。莱姆斯虽然毫无胃口,还是陪老友在一层厨房小坐。外面花园里淙淙水声,开着大簇绣球花。轮椅对着小喷泉,两人静默相看。室内灯光昏黄温暖,艾斯蒙德忽然低声说,“你要小心,你那个医生不是有担当的人。”

    他怎么会不知道,其实内心深处自己也很害怕。他们的关系,好像全部掌握在对方手中,他得不到任何话语权。不免憎恶这样的自己,但是生病之中如此脆弱,甚至还会渴望见到西里斯?布莱克。

    快到重新住院化疗的时候,他玩笑式地发短信,“我朋友送我来医院,长得很好看,你把持一下自己。”

    短信回得很快,“对你我都快要把持不住了。”

    “我不好看。”

    “你就是吐起来都比别人吐得好看。”

    他想念西里斯,想念衾枕之间,黑发医生握着他的手腕,放在自己心口之上,让莱姆斯感觉他急迫心跳。想念他的促狭笑容,想念他所有的亲昵举动。第六期化疗,见到西里斯的那一天,他恍惚觉得,对方好像也在想念他。

    杵着拐杖回到医院里,查房时候,还是勉强自己端坐在那张椅子上。西里斯毫不避讳众人,凑上前来,仔细翻看他手边的书。这已经堂而皇之,超过了寻常医患关系。

    他不是怕吗?向来遮遮掩掩,生怕被人发现。

    莱姆斯审视的目光看不穿眼前人,西里斯不过嘻嘻笑笑地抛下一句,“明天开始给你掰腿复健啊。”这样事情,他不可能忘记。毕竟彼时彼刻,他曾短信中向西里斯保证,复健再痛,他绝不会呼嚎一声。

    虽然骨科病区的主任医师确是神手,但是每天忙得焦头烂额,轻易不查房,寻常患者一般也见不到。大医院里,早上查房人数众多,可以排成威武队列。这种情形,想来只能在伦敦的国立医院里看到,医生们有病人捧着,又有学生小心翼翼伺候着。西里斯作为军队在职的研究生,大约也是医院体系中地位最低的人之一。

    掰腿复健的时候,莱姆斯平躺在床榻上,由西里斯人为地将他的右腿抬起来,强行下压膝盖与小腿,使其达到弯曲的角度。这是用外力强行撕裂术后长在一起的腿部肌肉。他的手牢牢攥住西里斯白大褂的衣角,默默告诉自己忍耐,无论多疼不能出声。

    手牵着白大褂,他近距离与西里斯对视,等待病区里那口耳相传的剧痛来临。但是西里斯的动作轻且慢,一言不发,丝毫没有对待其他患者的狠心。

    他这才意识到西里斯作为他管床医生的弊端——他根本对莱姆斯下不去手。

    那天莱姆斯右腿的角度到底也没压下去多少。三个月内,腿部肌肉会基本恢复,必须在那之前复健,否则走路困难。既然西里斯做不到,那么他只好自己来。莱姆斯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强行下压自己的小腿。剧痛,只是当然好过穿刺的痛。他满头大汗,生理性的泪水盈满眼眶,但是死都不放手。

    死去活来。

    泪眼模糊之中,想到初相识,西里斯对他说的话,“我也怕疼,但是人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行呢。”莱姆斯的手颤抖着抓住座椅扶手,用力之大到指节泛白。硬生生去撕自己的肌肉,如是数天,终于达到九十度角。当然这还不够,只能从长计议,一天也不能放下练习。

    他拄着拐杖去大病房里看奇奇。

    拐杖是腋下拐,走起来晃晃悠悠,像在空中荡秋千。奇奇的病床在窗下,正对着外面帕丁顿的车水马龙。晨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那张小脸上柔光覆面,看上去愈发像教堂里的圣像。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见奇奇站起来,双臂把住他妈妈的肩膀,形销骨立。他身上套一件宽大袍子,风一过,布料吹得贴在身上,轻易能看出一条腿是缺失的。罩衫之中空空荡荡。

    莱姆斯生性好人气,巴黎的同学同事里,没几个人知道他生病,还是有后辈时不时愿意找他诉苦。有个年轻几岁的小男生,还在上学。某天失恋,通过脸书来找他哭诉自己悲恸。翻来覆去是那几句话,强说愁一样地认为自己命运悲苦。“喜欢的人给了我家人给不了的幸福,可我们不能在一起。”又说一句,“家里人逼我学不想学的东西。太压抑了。但我连活着都不怕,只能奋力撑过去。”

    是吗?连活着都不怕?

    原来有人失恋与学习,就可以以为自己命途多艰。他想那大概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愤怒而悲哀的时候,但他没有发火,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悦,反而用自己那种长久以来缓慢而温和的语调回复对方,“说自己连活着都不怕,是对有些人的不尊重。”

    对面男孩子见没有得到同情,忿忿不平,“你是比我大几岁,可是你未必能理解我的痛苦。”

    他的头发全部掉光,连胆汁都吐出来,他的手臂上埋着直通心脏的导管,他全身浮肿蜕皮,他手脚关节发黑,口腔溃疡,夜间喘不过气不能入睡,手术台上死去活来,连腿都不是自己的。可是他还是活着,不是因为多么热爱生命或者是恐惧死亡,而是因为人的生命不是属于你自己一个人的。你还有责任,还有爱你的人,怎能因为痛苦,就向命运投降?

    但他最终一句话都没有说。

    难过的时候当然有,但是时刻提醒自己,最忌自我感动。吃一点苦就向他人哭诉,或者事后以过来人姿态教导年轻人,都不是得体做法。

    他所认知的能说自己连活着都不怕的人,只有奇奇。只有奇奇才当得起这一句。又或者小唐克斯,查尔斯。病魔欺人老。他们所经历一切,是苦海折磨没错,但世上同情最廉价,他更不愿意随意对着别人揭自己伤疤。

    不是自伤,不是自怜,是看清之后,也只有哀矜。

    西里斯最终放心不下他自己一个人复健,私下请求主任医师来看莱姆斯。

    那是某个星期一的早上,门诊日。莱姆斯不在自己病房里,陪着奇奇与唐克斯看书聊天。走廊那一边喊他过去,于是只能颤颤巍巍重新拄拐,回到病房。

    主任医师是个极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也是现役军人。彼时他已经注意到对方脸色不好看,只是还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姗姗来迟。躺到病床上,还没有给他掰腿复健,轻轻扶了一下小腿,已经说,“你这根本没有练啊,想复健不吃点苦怎么能行。”句子最后,已经极其不耐烦,转身就走,西里斯跟在他的导师身后,没有停留。

    那一天西里斯独自往他的病房里跑了好几次,次次训导他复健不努力。话最重的一次,干脆颠倒黑白,“你真要好好练,主任医师都看不下去了。一掰腿就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的。”

    莱姆斯知道,他这是在拿自己发泄。他不怪他。西里斯成天关在医院里,眼看生生死死,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发泄渠道。且他当时以为,对方多少也是为他着急。这些事在莱姆斯看来,尚属他们两个人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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