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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不断地争吵,断交又和好。

    他们吵架的主体永远只有一个,未来。一个人想要绝对的答案,另一个模棱两可,不断被职业道德所束缚。吵到最激烈,西里斯甚至开始推拒责任,连“我只不过是对你稍微特殊了一点”;“能做朋友就做朋友,接受不了就是医患”都说出来。数次叫他长大一点,让自己生活充实起来,才不会一直想着感情。

    最生气的时候,莱姆斯在心里将对方骂作“孬种”。PICC导管大出血,连换防护膜的时候都吓到护士。

    真正让他爆发,是西里斯的一条短信。

    “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觉得是我托着你的生命,很沉重。”

    可以。

    莱姆斯?卢平何许人也,怎么会需要别人做慈善。

    第二天西里斯大约意识到自己说了重话,委曲求全一样,短信追着莱姆斯约他出院去玩,问曾经邀约去逛公园看话剧的约定还有没有效。彼时莱姆斯连短信都开始不回,出院就扔下西里斯,自己坐火车北上,去湖区度假。整个度假期间,他在康布里亚的湖光山色之间逍遥得很,西里斯不断发短信,莱姆斯极其偶尔回复,回应也都短暂而冷淡。

    太在乎,才会被伤害。

    出院间隙一般是两个星期,莱姆斯从湖区再度北上,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回到爱丁堡的家中。没想到到家当天晚上,就接到西里斯的短信,声称自己刚到爱丁堡。

    那一瞬间他的惊讶大过其他情绪,直截了当追问来干什么。路途遥远,就算是周末,对方怎么可能离开伦敦的医院。事后他才知道那时候的猜测没错,西里斯根本不在爱丁堡。那样骗他的理由,要么是为了逼迫莱姆斯重新和他说话,要么是纯粹逗他好玩儿。

    西里斯是错误的吗?也许他是幼稚的,自我的,但是世上本无对错,对错都只是心动,只是一念之差。

    自来无一物,何来得与失。

    回医院之后又爆发一次争吵,这一次莱姆斯短信中也讽刺对方一句,“你一个人要托着本病区四十三个人的生命,真是太沉重了。”

    那一晚上短信来去,最后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又和好。

    关系平和的时候,他们两人当然很好,简直如胶似漆,莱姆斯也敢在办公室里捏一捏西里斯的脸。

    西里斯的照片,始终是莱姆斯的手机屏保。

    骨癌多发于青少年之间,病区里大多是小孩子。莱姆斯是最年长的病患之一,理所当然成了大家的大哥哥。骨肉瘤多发在膝盖附近,病发位置离身体主干越近,死亡率越高。大部分人的手术都是置换假体,把长肿瘤的部分扩大切除,换成人工的假体骨骼。

    所谓术后复健,实际上是因为人造假体不易弯曲,要通过重重办法撕裂肌肉。

    那种疼痛,足以让多少病患痛哭尖叫失声。

    那天早上查房他听到有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整个病区都听得见。西里斯替那孩子掰完腿之后,当然不可能留在那里等她哭完。那女孩子已经哭得整张小脸通红,莱姆斯走上去,她叫着哥哥,一边扑进他怀里。片刻之间,他感觉到眼泪浸湿他病号服的前襟。

    那天他认识唐克斯。

    小唐只有十二岁,已经做过手术。十二岁的小孩子,身高还在长,但假肢不会。所以术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等几年后另一边长高了,再来重新做手术将假体拉长。

    小唐怕疼,但是足够硬净。掰腿哭过之后,不到五分钟又谈笑风生。话多而亲切,是病区所有人的开心果。即使不戴假发,光洁头颅之下,也看得出曾经清秀五官。虽然小,却毫无少年人共通的强说愁。莱姆斯心里将她当作自己妹妹,常去与她聊天给她带零食。

    小唐成天黏着他,年纪太小还没有自己的手机。某一天拿着她爸爸的手机打游戏,给莱姆斯看。游戏结束后乱翻,竟然不小心翻到手机里一个相册。

    那里面成百上千张,全是小小唐克斯跳舞的图片。原来她跳拉丁与街舞,柔韧性极好。那相册里面一张张全是生病前的她,清秀轮廓与丰沛头发,神情骄傲,动作柔美。

    那相册的名字,叫“漂亮女儿”。

    她一生不能再跳舞。

    莱姆斯不得不走开,强行压住肩膀抖动。

    他想哭。

    那天晚上他与西里斯短信中说,“哪天轮到我,你就是把我掰折了我都不会喊一声。”

    他躺在黑暗中的病床上,想念巴黎。想念他那条小街上暮色中亮起的灯光,想念寒冬中和朋友走过小咖啡厅,想念圣诞节。他又想,等有一天,如果他真的能回去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会不会又开始想念伦敦。虽然它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美好的印象,但是……但是这里有西里斯。

    打过多柔比星之后,心脏总是跳得很快,快到胸腔疼痛,坐卧难安,必须吃保护心脏的药物的地步。但是想到你,这种疼痛好像会减缓一些。黑暗之中心跳一声一声,清晰可辨,好像这颗心所有跃动。只是为了你一个人。吾爱,我亦只是凡人。我有太多缺点,太多任性,遑论身患绝症,其实脾气都很不好。面对未来我一样彷徨迷失,一样自我怀疑。

    只有一点好。

    爱你。

    莱姆斯?卢平为人温和亲切,内心里藏着对几乎所有人巨大的爱与共情。理所当然,也收获到来自身边人巨大的爱意。他实际上喜欢热闹,生病前就惯爱与朋友聚餐,病区里也喜欢小病友们叽叽喳喳围在他身边的感觉。人气,是他抵御孤独与痛苦的最有力工具。

    有个叫查尔斯的男孩子,十七岁,生的与他一样的病。他们两人最早认识,当时在大病房住对床。那么年轻,可是性格不紧不慢,让人心生亲近。一家都是温暖的人。他们出院间隙,莱姆斯还在医院里,查尔斯的妈妈竟然专程赶回医院,就为了送饭给他吃。

    那是莱姆斯那天唯一一顿饭。

    后来他握着查尔斯的手,听他掰腿复健时凄惨的哀嚎,那种心痛比过作用在自己身上的痛。他想把这小男孩抱在怀里,安慰他,宝贝一切都会好的。手术后的人本来就体虚,一复健,斗大汗珠就从头颅上冒出来,整张脸都浸湿在汗水之中。

    莱姆斯开始看禅宗的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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